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成人遊戲遭下架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07/08/2025

數個月來,電腦遊戲界發生了一陣風波,因涉事群體相對具爭議性,事件在網絡不同的論壇都引起不少的爭論。

早在本年3月,遊戲產業女性工作者所組成的「Women in Game」組織在成人遊戲《No Mercy》推出不久後,積極批評該遊戲內容,因為遊戲明顯傳遞著令人感到不安的訊息,包括:強暴、亂倫、勒索和吸毒等等有毒內容,而這些助長對女性和女孩的非人化行為的遊戲卻被上架至世界數一數二的遊戲平台Steam。事件被討論及發酵一段時間後,遊戲在英國、澳洲、加拿大等地區相繼下架。

事件發生一個月後,又傳因澳洲女權團體Collective Shout向聯合支付處理商(Visa、Mastercard)施壓,知名遊戲平台Steam以及itch.io於上個月悄悄地下架了大量成人遊戲,當然,此舉動也引來了許多玩家的不滿。同時,也惹來國際遊戲開發協會(IGDA)質疑Steam的下架標準不透明,將扼殺創作自由,如Steam近來新增相關條文指出,審查由支付平台認定內容不符合規定,即使合法的成人遊戲都會遭到移除。事實上,法律與道德仍有一定距離,即使是合法仍遭移除,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雖然有創作與審查的隱憂,但成人遊戲本身具有一定爭議性,故此難以用來預計其他內容將來也會遭到同樣方式處理。

就客觀而言,其實不少的成人遊戲都是「男性向」的,即是女性在這些遊戲中,總是扮演著「被動」的角色,等待著被男性「攻略」。當女權組織提出批判和指責這些遊戲時,反對的總是男性玩家,身為女性,指責一些煽動以及助長對自身性別的性犯罪遊戲,不是無可厚非的嗎?假若事件的性別交換,男性會否無視或體諒一些助長傷害自己性別群體的遊戲?

在批評女權組織的言論中,台灣某知名遊戲論壇中有人留言道:「不在遊戲中做,難道要在現實中做嗎?玩個遊戲還要限制這麼多」,好像遊戲(虛擬)能與現實完全分開談一樣。這個論述有幾個錯誤假設:每個人都是完全成熟和理性的個體、遊戲內容必然對應相應的年齡。其實我們都清楚,並不可能所有人都完全理性,不受媒體所影響,否則網絡欺凌便不會發生;而遊戲平台多數不會作身份核對,年齡乃是靠手動輸入,根本不能預防青少年觸及。到底某些批評的人是以事論事,還是意氣用事,答案是顯然易見的。

相關文章

在AI面前,人還能自主選擇嗎?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0/11/2024

人普遍認為自己有選擇權,選擇買甚麼、吃甚麼、喝甚麼和穿甚麼。整個過程就是,看見自己想要/需要的東西,然後選擇購買,這看似是人的自主選擇,但事情果真如此嗎?自網絡的出現,人能夠自主選擇的機會已經逐漸減少,現在,人所作出的選擇,其實很大程度受到人工智能(AI)和演算法的操控和引導。這是否就意味著,人再無法作出選擇?答案是「否定」的,人仍能夠選擇是否遵從人工智能的建議,但人性真的允許人類這樣選擇嗎?筆者嘗試分析網絡大數據如何影響人的選擇,再推進至人如何自主地放棄思考,自願地被人工智能所控制。

網絡世界中的自主與抉擇

有關大數據和演算法如何影響用戶使用網絡,可參閱本社過往推出的文章。[1] 提到大數據,必然令人聯想到Google,以香港的情況,基本上沒多少人能脫離使用Google,無論搜尋甚麼資訊,它總是有著強大的數據庫,相信現在使用Yahoo以及Bing來搜尋資訊的人,只屬少數。之不過,強大的數據庫其實也代表著它會從中學習,分析用戶的網絡使用習性以及問題,並且能得出相當精準的推算結果,也就是說,我們透過手機、電腦或網絡獲得的資料、留下的消費及搜尋記錄、發出的電郵與簡訊,都赤裸裸地揭示著自己。

《連結之戰:網路、經濟、移民如何成為武器》一書中,記錄了不少受大數據影響的例子。作者里歐納德指出,當Google以用戶的搜尋記錄作為線索,它可能比當事人更早知道自己懷孕了,這都是一些非常精準的數據分析,換言之,Google也有能力決定我們看到哪些資訊、聽從哪一類人的說話,或作出一些它能夠預測到的行動。[2] 最生活化的例子就是當我們在網上搜尋想要買的物品後,就會發現許多軟件、網站、社交媒體中,都會出現曾經搜尋過物品的廣告,這些資訊不斷出現,一再勾起人的欲望,買下它們只是時間的問題,這就是能夠預測到的行動。若然遇上這種情況,廣告的出現自然不是上帝給我們的印證,而是代表我們在「迴聲室」(echo chamber)遊走罷了。[3]

大約在10年前,Amazon嘗試使用人工智能來篩選應徵者的履歷,它從100份履歷中篩選出最適合的五份履歷,Amazon隨後就會僱用這五位應徵者。但後來有人發現,這個理性的人工智能竟然因為過去獲聘的人以男性居多而自動將女性應徵者的履歷排除在外。由此可以預視到,若由理性的人工智能「統治」世界,為了減少碳排量,對它來說最有效率的方式可能就是排除人類了。[4]

人是失去了,還是放棄了思考?

從人工智能不斷收集數據開始,人似乎難以躲避「迴聲室」造成的影響,單一的資訊吸收渠道,無論對電影、時事或政治的觀點,都失去了容納差異的器量,這是否代表在人工智能的世界,人類無法自主思考已經成為不能逆轉的事實呢?理論上不是,但實際上人往往自願地配合人工智能,因為人很容易聽自己想聽的說話,看自己想看的劇集。在這裡筆者嘗試透過現代社會的文化講述當中的道理。

比起變幻不斷,人更喜歡萬物掌握於自己手中,對他者也是如此。近來無論在海外抑或本地都非常流行16型人格測試(MBTI),基本上,不少大學生或青少年在認識朋友時,都會以MBTI作為參考,以掌握對方的性格,MBTI測試亦常見於交友軟件中。曾經有人對此現象作出分析,並將文章在一份期刊發表,當中指出,許多人在與朋友交談時,都會聽到朋友提及MBTI,而一些公司在聘請員工的時候,都會要求應徵者做MBTI測試,看看他們是否適合應徵的工作崗位。[5] 除了MBTI,在未信主的朋友中,不少人亦沉迷於12星座的性格分析,好像只要知道一個人是甚麼星座,就能夠得知他是甚麼性格,而且更不需要填任何心理分析的問卷,換言之就像是每一個星座對應某些性格特質。

不過,無論是透過MBTI12星座來認識一個人,其實都是嘗試將對方掌握於自己手中,即將人歸納為16種或12種的性格當中;不過,人的獨特性與無限性不是單單靠心理測驗或星座便可以解釋。例如在MBTI中有16種性格,但 似乎要區分及理解16種性格也有一定程度的困難,當中的一項指標依照人的性格傾向,將人歸類為「E人」(外向)或「I人」(內向),這樣簡單的分類,正是消除身為一個「人」的無限可能。[6] 人變相不想探索不同人的不同面向,甚至透過MBTI或星座來篩選誰人適合交往。

在觀察一個人在日常生活中玩電腦或手機遊戲時,也能看到其實人很多時都自動放棄思考。筆者是電子遊戲愛好者,也會加入一些遊戲臉書社群與他人交流,或接收遊戲的最新資訊。不少人往往很喜歡將遊戲攻略貼到臉書上,也會為到自己完全跟上攻略的指示以致贏了而感到自豪。但遊戲的本質正正是要玩家自己發掘能夠贏的不同可能性,而不是只為了得到「贏」這個結果。

希望「不勞而獲」或付出一點兒努力就得到想要的結果,這種想法正好反映了人性。若然我們只仰賴已有的分析結果,而不嘗試花時間理解他人,和不嘗試為自己的興趣付出努力的話,其實我們是在放棄思考;當人們自願放棄思考,不選擇「不遵從」一些既有的建議,到最後人類全然地被人工智能取代也可能只是時間上的問題。人們喜歡高舉理性,所以選擇人工智能,因為它能夠做最理性的決定,但惟有「非理性」才顯得一個人更像人。


[1] 郭卓靈:〈大數據下的選擇與被選擇〉,明光社網站,2021年5月27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大數據下的選擇與被選擇(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1月8日);郭卓靈:〈社交媒體造就了仇恨言論〉,明光社網站,2022年9月14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社交媒體造就了仇恨言論(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1月8日)。

[2] 里歐納德〔M. Leonard〕:《連結之戰:網路、經濟、移民如何成為武器》(The Age of Unpeace: How Connectivity Causes Conflict),王眞如譯(台北:行人,2022)。

[3] 佐佐木俊尚:《智慧型手機知識碎片化時代的「閱讀力」最新技術大全》,林巍翰譯(台北:方舟文化,2022)。

[4] 里歐納德:《連結之戰》。

[5] Jingyi He, “An Analysis of the Reasons for the Popularity of MBTI Personality Tests,” Advances in Social Behavior Research 5, no.1 (January, 2024), 1–4, https://doi.org/10.54254/2753-7102/5/2024036.

[6] 施羅撒:〈他者倫理學之主體的誕生〉(南華大學哲學與生命教育學系碩士論文,2013年),頁38,網站:https://nhuir.nhu.edu.tw/retrieve/21101/101NHU05259017-001.pdf(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1月8日)。

在缺乏信任的世代尋找信任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6/09/2024

有圖不等如有真相,在深偽技術愈來愈高超的年代,我們已明白就算親眼看見、親耳聽到的,也有可能是假的,因此,要建立信任就必須先由了解開始,並且要有批判的思維,無論消息和資料的來源是官方、是媒體,無論觀念是來自主流社會、或是傳統文化,都不能夠無條件照單全收,否則很容易便會墮入以訛傳訛、以偏概全、或者自以為是的盲點。當然,這樣說並不是要大家懷疑一切,對甚麼人和事都毫不信任,而是想強調要尋求真相就要願意花時間、下功夫,不要先入為主。

在當前的社會氣氛,面對一些敏感的議題,無論是新聞的真偽(特別是與政府有關的)、性別議題、性教育、墮胎、喪偶之後應否再娶、甚或何謂正邪、何謂夢境、何謂真實等等,不同立場的人之間可能有極大的差異,而且他們往往很容易受一些有既定立場的社交媒體刺激情緒的手法影響,稍不留神便會被牽著鼻子走,陷入對立的關係。雖然作為一個信徒或有堅定價值觀的市民,都會持守一些重要的信念,不過,很多事都不一定是非黑即白的,中間仍有很多灰色地帶,甚或是彼此之間仍有共同或相似的理念,當我們加深了認識、減少了誤解,說不定可以增加彼此的信任,有了基本的信任,才能為求同存異邁出一步。

戲劇隱喻與政治審查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20/11/2023

電視劇《那年盛夏我們綻放如花》(《那年盛夏》)被形容為2023年的「神劇」,網民形容劇中大量「隱喻」令人聯想到疫情前的社會運動,之後引申出一種論調:今時今日再不能直接將自己的想法透過戲劇表達出來,因為太過高危,過不了政治審查,還要用各種方法曲線表達,大家「明就明」,一切「在心中」。

隱喻(metaphor)是一種修辭法,用暗示的方式,將一種事物比喻為另一種事物。或許在此用《那年盛夏》的劇名來解釋一下,有網民說劇名「綻放如花」那個「綻放」就是「爆頭」的意思,而「如花」就是指「爆到七彩」。於是「那年盛夏一班人爆頭死」就變成「綻放如花」。這是我們小時候學的基本修辭手法「比喻」,當中有本體(爆頭死)、喻體(綻放如花),如果是明喻,則會有喻詞。

隱喻作為一種修辭技巧,是將抽象的事物用一個具體化的方式說出來,當中亦牽涉到不同的感受。例如《那年盛夏》故事所用的,就是一個很典型的生存遊戲加科技殺人的橋段,[1] 這類故事其實本身就是一個隱喻了,生存遊戲本身就是個喻體,觀眾討論的本體,就自然離不開日常生活中無可避免在工作上或者為求生存而互相較勁。故事發展下去,突如其來各種規則的出現,令當中不同的角色有所互動,表面合作的關係,但內裡卻是各懷鬼胎,甚至有更多人原來有另外的角色,被迫執行自己未必想執行的任務。整個故事就像一個隱喻了。

很多人說,自己很能投入故事中某個角色說過的某句對白。《那年盛夏》改編自網絡小說《已讀不回死全家》,所以有人企圖將兩者比較並做對照,試著找出不同社會事件下,創作人如何將故事改編,以加入更多元素,將故事更緊扣現實的社會狀況。[2] 觀眾不難發現故事中的一些對白,例如「我們是否有能力做到更多」、「若我們更團結,結果是否可以不一樣」、「中立不表態不行動者比對家更可惡」令人對應到現實中一些具體情況。可是故事同樣透過隱喻,滲透出各種的情緒,而透過故事的發展、人物角色,這些已經不只在告訴觀眾故事的推進,而是在挑動觀眾的情緒,叫他們去感受這些難以言說,抽象又難以表達的事情來。

明光社

故事一方面用這個方式去喚起觀眾的情緒,更重要的是它為觀眾的想法,設了一個框框。因為運用了隱喻手法,當中的特點是將一些創作人想表達的東西突顯出來,換言之,故事引申出來的情緒和想法,都是帶有特定的角度。例如這個故事本身的設定就是殺人遊戲,不跟遊戲規則就有人會死,而這件事是不能逆轉的。[3] 其實故事做了幾個設定,例如整個群體是學校的同學,他們之間會有怎樣的關係,老師和同學又有怎樣的關係,遊戲的規則和設定其實也是創作人對社會的一種想像。這種框框的設定,做得好有助觀眾思考,做得不好有時會影響觀眾的思考角度。

說白一點就是,故事中掌權的人和學生,必然是對抗關係嗎?同學之間如果合力無視規則又會怎樣呢?故事人物怎樣看規則這一回事?即使有規則又必定有不幸的事會發生,遊戲參與者是不是務必要跟隨規則?所謂的遊戲是不是就必然有輸贏?再退後一步問,「勝/敗」其實是否也只是一個隱喻?這些框架,觀眾很自然地視之為理所當然,但回心一想,這些也只是隱喻之下的一部份,或者只是故事的框架而已。

更有趣的是,在網絡世界中,大家往往將創作人可能沒有想到的部份,自己「腦補」下去,繼續延伸想像,於是在觀賞《那年盛夏》時,一些純粹推進故事的劇情,也可以被觀眾加入想像,成為「隱喻」的部份。當然,這可以被理解為創作人成功透過一個框架的設置令大家投入在劇情之中,如此才會有這麼多的互動,在作品與觀眾互動之下,作品會更加完整,觀眾的推演往往並不是在創作人預計之內,但有了這些推演,就更能令作品流傳下去。[4]

同時,正因為有不同「觀眾」,大家才會有不同的解讀,並出現了不同的想像和見解。誰都知道「故事內容純粹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但實際上當太多人的情緒同時被牽動到一個相同點時,那種共鳴容易令人產生疑心,這也是正常和合理,所以不少人常會擔心類似節目會否遭到非議和投訴。不過正如之前所言,不少所謂的寓意,往往是一種劇集與觀眾互動的行為。換句話說,如果觀眾未有經歷過某些事件,看這個故事就未必會受隱喻影響,產生某些特定的聯想,所以隱喻之所以成立,還是要建基於觀眾本身心存某些感受或者本體,兩者才能「聯結」起來。

如此,誰要攻擊故事隱喻,其實就是因他內心有一根刺。療傷,比還擊,似乎更重要吧。


[1] 查柏朗:〈《那年盛夏我們綻放如花》革新港劇的美學取向〉,虛詞,2023年9月25日,網站:https://p-articles.com/critics/4054.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1月15日)。

[2] 查柏朗:〈《那年盛夏我們綻放如花》從校園到社會的連結與盲點〉,虛詞,2023年10月3日,網站:https://p-articles.com/critics/4067.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1月15日)。

[3] 〈【#timable睇電視】ViuTV那年盛夏我們綻放如花 分析5個特別任務意味 一早暗示劇情走向〉,timable,2023年9月22日,網站:https://timable.com/blog/2338471(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1月15日)。

[4] 阿果:〈周日話題:《那年盛夏我們綻放如花》:鬼魅城市的前世今生〉,明報OL網,2023年9月24日,網站:https://ol.mingpao.com/ldy/cultureleisure/culture/20230924/1695490139776/周日話題-《那年盛夏我們綻放如花》-鬼魅城市的前世今生(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1月15日)。

博物館應否迴避爭議?

余創豪 |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教育心理學博士,專門於心理測量與統計學,亦是同校哲學博士,專門於科學哲學與歷史,現在是美國阿蘇薩太平洋大學(Azusa Pacific University)應用行為科學與數據科學教授。
04/05/2023
專欄:有情無國界
國家:美國

最近筆者一口氣參觀了八間香港博覽館,包括了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M+博物館、北角油街、藝術館、歷史博物館、科學館、文化館、海防博物館。每間博物館都各有特色,令人目不暇給。不過,文人總喜歡在雞蛋裡挑骨頭,否則我又怎會找到那麼多寫作題材呢?

香港歷史博物館正在舉辦一個專題展覽,主題是:「經典再現── 香港故事精華展」, 由於香港歷史博物館正在更新常設展覽,故此策展人將展品的精華抽取出來,濃縮在這次屬於過渡期的展覽中。這個展覽介紹了香港的通俗娛樂文化,包括了深入民心的漫畫, 列舉的例子是:《老夫子》、《十三點》、《兒童樂園》。 不過,令我感到納悶的是,從前風靡萬千讀者的《龍虎門》、《中華英雄》、《風雲》、《李小龍》等等卻隻字不提。坦白說,《兒童樂園》的影響力遠遠不及《龍虎門》與《風雲》,《兒童樂園》在全盛時期的銷量頂多是六萬冊,而《龍虎門》在頂峰時每週的銷量高達12萬至14萬本之間,據說《風雲》的銷量更突破20萬本。

我很難想像,若果在美國有類似的展覽,博物館會完全抹去DC的超人、神奇女俠、蝙蝠俠、閃電俠……還有漫威的美國隊長、鋼鐵俠、雷神、黑寡婦……。我不知道這是策展人無意的遺漏,還是有意的排除。如果是後者的話,這是否基於道德因素呢?在幾十年前,《龍虎門》、《中華英雄》、《李小龍》 這些「打打殺殺」的連環圖頗受非議,雖然撰寫《李小龍》的上官小寶強調他通過漫畫去宣揚中國傳統俠義精神,但是一些論者批評在黃玉郎的《龍虎門》裡面,主角王小虎、王小龍等人都是黑社會,《龍虎門》起初的名字是《小流氓》,這些連環圖畫所宣揚的所謂儆惡鋤奸就是以暴易暴。

在數碼科技還未面世之前,出版的工序包括了將原稿拍攝成膠片,筆者的父母以前從事製版印刷,上述那些「打打殺殺」的連環圖都是在我父母親的廠房影菲林的,所以在那些公仔書還未出版前,我已經有機會先睹為快。

平心而論,我並不覺得那些漫畫有嚴重的道德問題,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那些定格漫畫的所謂暴力,對讀者的影響遠遠不及有聲有色的武打電影。至於所謂以暴易暴、忠奸難辨,這種批評亦可以應用在金庸小說上,在《天龍八部》裡面,丐幫幫主喬峰應該是一個正派角色, 然而,於聚賢莊一戰中,喬峰為了營救阿朱而屠殺了百幾人,這樣美化、 英雄化喬峰的濫殺行為,比起《龍虎門》 豈非更加意識不良嗎?

此外,香港文化博物館正在展出「繼續寵愛.張國榮紀念展」,這個展覽提及了張國榮生前演出的多部電影,包括了《胭脂扣》、《阿飛正傳》、《霸王別姬》、《倩女幽魂》、《白髮魔女傳》、《東邪西毒》 等等,有趣的是,這個展覽完全沒有提及一部頗有爭議性的電影:《烈火青春》。《烈火青春》在1982年上映,除了張國榮,另外三位主角是湯鎮業、葉童、夏文汐,該片榮獲第二屆香港電影金像獎九項提名,並於2005年獲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票選為「最佳華語片一百部」之一。這齣電影講述四名年青人被捲入日本赤軍派的 行動,電影的其中一幕是關於湯鎮業與夏文汐在電車上發生性行為,片中還有赤軍派以殘酷手段劏人,本來這部電影在上映前已經通過了電影審查,但上映之後教育界強烈抗議,於是當時的布政司下令停映,並且發回重檢,最終片商刪剪了受到抗議的性愛及暴力鏡頭,《烈火青春》才可以獲准公映,但起初民風比較保守的台灣仍然拒絕上映這齣電影。我不知道策展人沒有提及這部電影,是否同樣地基於道德因素及其爭議性。

也許我真的想多了,也許這只不過是兩所博物館掛一漏萬。無論如何,如果我是香港歷史博物館或者文化博物館的策展人,我會將具有爭議性的東西列入展品中,因為我相信博物館應該是傳播全面知識和引發思辨的渠道。

後記:隨後一位朋友告訴我,香港電影資料館正在舉辦一個名為「圖影風姿──香港電影與漫畫」的展覽,這是一個小型展覽,但內容豐富, 我在展館停留了一個半小時。當中展示的漫畫包括了《王先生》、《烏龍王》、《老夫子》、《財叔》、《古惑仔》、《龍虎門》、《中華英雄》、《風雲》、《頭文字D》、《孔雀王》、《力王》、《城市獵人》……, 這個展覽沒有迴避,具有爭議性的動漫電影, 例如《古惑仔》 講述黑社會,《力王》 充滿血腥暴力。

他山之石:童話書與政治正確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18/04/2023

在英國,3月2日是「世界圖書日」(World Book Day),學校會舉行一系列的活動,例如圖書角色扮演,同學會穿著不同的角色的衣服回校,然後一起閱讀圖書,主辦機構更會與不同書商合作舉辦不同活動,例如一鎊一本圖書,以及免費圖書活動,鼓勵兒童閱讀。

不過在活動前半個月,《每日電訊報》調查報道發現,英國兒童文學作家達爾(Roald Dahl)的童話書在改版時,出版商與倡議兒童文學應具備包容、多元、平等元素的組織Inclusive Mind合作,修改了作品的一些內容,當中《朱古力獎門人》(Charlie and the Chocolate Factory)一書中極肥胖男孩格盧普(Augustus Gloop),由極肥胖(enormously fat)改為龐大(enormous)。除了刪去「肥」(fat)一字,記者發現不少作品亦被刪去「醜」(ugly)一字。

同時,記者也發現有新版的童書改了一些對性別的刻板形容,例如在《怪誕黑巫后》(The Witches)一書中有一句「即使她是在超巿做收銀員或者為公司打文件」就改為「即使她是做頂級科學家或者從商」。同一本書有另一段講女巫戴假髮有可能是因為秃頭的段落,更直接加一句:「女性戴假髮有很多原因,這絕對沒有問題。」

持有以上作品版權的達爾故事公司發言人曾回應,有關的修改由2020年開始,當年將工作外判給Inclusive Mind處理,有傳媒再揭發,內容修改的方法是邀請關注不同小眾、對文字比較敏感的人來閱讀達爾的故事,並將令他們感到被冒犯的文字挑出來,然後進行修改。Inclusive Mind曾回應稱,他們只是將他們認為不好的部份指出,但最後怎樣修改,還是書商自行決定的。

這種解釋引起更多人的關注,著名作家拉什迪(Salman Rushdie)認為書商做法是「荒謬的審查制度」,英首相辛偉誠亦批評修改書中用語的做法,他的發言人引述了達爾的童書《吹夢巨人》(The BFG)的觀點,指出「不要顛三倒四地改變詞義」(Don’t Gobblefunk around with words),及後連卡米拉皇后也曾不開名批評,認為書商應該要確保作家的言論自由和表達自由不受侵害。

書商在備受各方批評的一週裡,很快從善如流表示,會在年底推出沒有修改的「原著版」(classic collection),保留所有原來文字,變相同一本書會有兩個平衡的版本推出巿面,做法就如「打和」一樣,彷彿甚麼也沒有改變。事件仍然引起討論的同時,《每日郵報》發現另一個兒童文學作家Enid Blyton的作品有類似的修改,但該書商並未有任何回應。

類似的事件被形容為woke,這字於60年代源於非裔美國人的方言,用於爭取黑人的平等和社會公義運動中,但近年這詞語被廣泛地用作描述為社會上的弱勢社群爭取權益是應有之義,當中包括「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s)和Me too運動也是其中代表。文章的字詞被修改,本來為避免傷害敏感人士的心靈,做法是為了關心和給予不同小眾更多的同理心,但後來卻發展成唯我獨尊的一種態度,動輒批評別人不夠woke,最後更形成輿論審判,於是對運動開始有反彈

同樣,對於一些歷史的文學和文字,不少人認同應該尊重該時空的限制,即是作者的寫作時空,若當時某些寫法和文字並未有構成冒犯,作者明顯也是無心去傷害任何人,這些文字理應被保留。若果要配合新時代,可以做改寫,甚至重寫,但不宜改動他們的文字,但仍在修改了的作品中冠上他們姓名,這是明明的審查。

專欄作家指出,達爾其實並不是一個完全不願意改動原著的人,如果有人提出他的某種寫法可能會冒犯人,他會願意修改,甚至刪去一整段,但修改都是經他同意的。達爾生前在一個與插畫師的對談中曾表示:「當我離開時,如果那發生了,那麼我希望強大的雷神之錘猛烈地敲打他們的頭部。或者我會派遣『巨大的鱷魚』將他們吞噬。」巨大的鱷魚是他同名書籍的主角。

可見,當政治正確要求社會對世界上所有文字記錄,甚至歷史都要作出政治正確的修改時,大家會反問為何我們不能保留一下舊世界的一些想法?但這些提倡政治正確的人的答案是因為這種傷害人的說法如果一直出現,就會一直影響著我們的下一代,令一些人的意識形態永遠不被改變,所以惟有改變這些舊文字,才能令下一代有實質的改變。

文無定法,流行文化和文字與經典有不同。流行文化的產品理論上可以因著每個年代有自己流行的讀物或文本,舊的文本若不合時宜自然會被淘汰成為歷史的見證,並不需要強行改變歷史的文本,否則和將自己的思想強加在別人身上並無分別,也是一種活脫脫的審查。可見社會即使講求政治正確,也應該對文本的修改有基本底線。

至於歷久常新,甚至難以改變的東西,例如宗教典籍又如何呢?今年2月英國有報章報道,英國聖公會(Church of England)計劃修改一些禱文,令主禱文中「我們在天上的『父』」,不一定要用「父」這個詞,可以改用「無性別(non-gendered)」字詞,以方便大家使用。

《聖經》,不似流行文化或者文學,會隨時代流轉而消逝,是否應該「與時並進」,更改內容,以更符合現代的想法呢?所謂釋經,除了學習如何了解原文在原本處境的意思之外,同時讀經的人亦會問這些經文給今時今日的社會的意思,與其改掉原本的寫法,倒不如問一下,如果今日仍然用這些字詞,給我們的意思是甚麼?若今天的文化不喜歡這東西,就刪一些,幾十年後喜歡另一些東西,又加一段,那麼經典還會剩下甚麼呢?

十九歲,十七歲,六十三歲,還有……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29/03/2023

十九歲

紀錄片電影《給十九歲的我》(後稱《十九歲》)停映了。現在不論政治還是社會議題,寬容不見,紅線處處,討論問題都要極度小心,但筆者也先要「利益申報」,本人有在電影公映前看過首映,個人覺得這部電影去到今天的情況實在是可惜的:電影中每個同學的故事,以「真人記錄」的手法製作,彷彿親眼看著幾個女孩在2011至2019年,在風雨中成長,其實都很觸動人心的。

《十九歲》初上場時口碑是不錯的,可是後來引起了導演「主導說故事」的手法爭議,然後開始傳出參與拍攝的同學在校內首映前未有看過影片的最後剪接片段。接著又傳出導演代表香港電影業界加入政府成立的「推廣香港新優勢專責小組」,引發一些網民呼籲罷睇。估不到現實劇情可以比片中故事更奇情:其中一位主角親自撰寫萬字文,披露自己「由始至終都不同意《給》以任何形式進行公開放映」,再加上「被參與演出」的女車神單車手聲討,情況一發不可收拾。公映只有四日,英華女學校前校長已就影片爭議發公開信指,對事件引起的爭議深感抱歉,並指自己責無旁貸;而影片亦已暫停公映(相信也再難有機會上映了)。

的確,這部影片是赤裸裸地踩界:學校與學生和家長的確有協定,本來只為學校籌款而拍,只會發放DVD的紀錄片,變成了公映作品;導演本意想做紀錄片,但又不是製作純粹新聞紀錄片,又不是純粹的電影,又不是真人show般的製作。這樣將紀錄片,旁白片,籌款影片「共冶一爐」,只能說是太過貪心,拍攝拿捏稍有不準,就容易出現主觀、偏頗的情況。

明光社

而若以學術研究來講,舉凡有真人參與的研究活動,無論形式、發問題目、用途、發佈,全部都要先經過申請審批(大學會有專責的倫理委員會處理),在過程中,必須先向參與者清清楚楚交代,要求是十分嚴格的。事實上,紀錄片、真人show等,參與者的真實反應和記錄絕對重要,拍攝紀錄片時製作人和參與者的互動並不容易,踩界有時亦難免,要在說好故事和保護當事人之間平衡,十分困難,也需要十分信任。《給十九歲的我》本來是有這條件的:由發起人前校長,導演,同學,通通都是同校師姐師妹還有校長,理應可以有一個美好結局,可惜……

十七歲

那麼,紀錄片還能製作下去嗎?在《十九歲》之前,其實還有2009年出品的《KJ音樂人生》:這紀錄片記述了一位本地音樂天才KJ的故事。他本人的故事,本身已經十分「尖銳」——KJ本人魅力非凡,卻又帶點傲氣(例如他在校際音樂節參賽,特登犯規,選了一部超時作品演出,最後卻被評判破例評為冠軍)導演記述了他成長的故事,當中除了他與音樂結緣,更有他和他一家的故事:恩師對他的啟迪,他與同學及兄妹間的矛盾,甚至父子之間,由彼此關愛到心懷怨恨,甚至咬牙切齒……人生複雜,而KJ一片拍攝足足跨越了六年時間,拍攝KJ由11至17歲的成長歷程,結果該片揚威當年的香港和台灣影壇,奪得了台灣金馬獎「最佳紀錄片」、「最佳音效」、「最佳剪輯」三獎,為金馬獎史上獲獎最多的紀錄片,也奪得了當年香港電影評論學會大獎「最佳電影」,成為一時佳話。

可是風光背後,原來另有故事。在影片公映事隔14年之後,片中主角KJ,就因《十九歲》事件的爭議,在其社交媒體中告白,控訴當年導演原來亦是未經他本人同意,沒有剪掉他早已要求刪除的片段,這導致了他與父親長時間關係破裂,需要多年時間修補。

六十三歲

而在外國,製作紀錄片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英國著名的跨年紀錄片《人生七年》系列(The Up Series)就是當中的經典。這部歷時近六十年的紀錄片,自1964年起製作,當年的導演選出來自英國社會不同階級的14位小孩(最後繼續參與的剩下七位),從他們七歲時就做採訪,而每隔七年就再拍攝一次採訪,直至年前,已推出了第九輯,讓觀眾看到已年屆63歲的受訪者(所以片名就以七的倍數命名,第一輯是Seven Up而最新一輯為63 Up),可稱為史上最長系列的紀錄片。

這一部原來探討「貧富階級是否世襲」的製作,隨著時間演進,漸漸變成了那七位受訪者心路歷程(甚至是當代英國發展)的寫實記錄,為一系列的影片帶來了更多探討的主題。當中,除了展現出英國社會「成功靠父幹」、「贏在起跑線」、「窮人無出頭」的情況,連帶受訪者的成長歷程也被關注了:家族世襲成功的人固然繼續他們成功的故事;當中出身低下階層的,流連罪惡邊緣的,真的在年少時代因犯事而「失去聯絡」,後來居然又給製作團隊聯絡上,原來他已改邪歸正,更成為地方教會的牧師!也有受訪者中途決定退出,流下空白(諷刺的是,那位退出者後來也成為了紀錄片導演,並因而成名)。當中不同的受訪人物,對這個「終生」的節目有著極不同的反應:有人慶幸自己家族的故事得以被世人記錄;有人覺得不堪回首,更有受訪者形容每七年一次的受訪就像吃「毒藥」一般的難受……

當然,不是每一個人都會有這樣的遭遇。但站在倫理立場,這次《十九歲》電影出現的問題,實在值得我們反思:筆者相信,攝製方在製作影片時,並不是黑心作業;我也盼望受訪的學生們,隨著年紀漸大,在受到的創傷平復後,也會體會到製作這片時的心意。但在這一切之下,我們卻不能看輕了影片團隊好心做壞事的情況:受訪的女生受到的傷害,影片製作時受到的不公待遇,以及其家人受到的壓力,並不能因一句「犧牲小我,完成大我」就能抵銷,製作以人為本的作品,不應更要以人為本作考慮嗎?

引申到日常教會生活中,我們時常強調基督教是講見證的信仰,也鼓勵信徒們多作見證,給世人看見改變我們生命的主。但在「常作見證」的同時,我們也應小心保護自己和家人。例如當眾講出自己的見證,如果涉及了家人、朋友的關係(比如離婚後破鏡重圓,或欠債糾紛等),當事人固然可能不介意,但其他人可能不作這樣想。如未得到家人同意和體諒,「夾硬」將見證講出來,的確有可能對他人造成「二次傷害」。這種情況,以往在華人教會中的確較少留意,因著《十九歲》電影出現的情況,大家多作相關考慮,保護自己和家人,也未嘗不是好事。

他山之石:立法不能解決激進抗爭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01/12/2022

自從2019年,社會對用激進手段進行的抗爭,看法兩極。贊成的一方,認為抗爭者本來想用傳統寫信、簽名等方式表達意見,但完全沒有反應,所以才用較激烈的抗爭,而且只有激烈抗爭,社會才會感受到切膚之痛和需要,這樣才會帶來改變。但反對的一方認為,社會抗爭太激烈,影響民生的話,既不能得到社會支持,甚至倒過來會招人反感。

近月最出名的例子,莫過於環保團體Just Stop Oil的抗爭活動,整個暑假在英國不同的高速公路堵路,在政府機關建築物的外牆噴上漆油,甚至到博物館將罐頭湯潑在名畫上。當地警察單在今年10月就動員過萬警員去處理這團體的大大小小行動。由9月底的至整個10月,當地警方共作出677次拘捕行動,111人被告。

與真正的暴力抗爭不同,Just Stop Oil的做法並不真正破壞任何物件,例如他們倒罐頭湯的行動中,他們宣稱只會倒湯在有保護的名畫上,所以最後該畫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之後再加一句:「難道你重視名畫的安全,多過地球嗎?」[1]

環保團體做類似的行動,動機明顯,亦看出整個計劃在行動前有思前想後,他們說堵路只是為了給予大家機會去思考甚麼才是當前最重的議題云云。看上去理性,透過行動希望喚醒更多人回應,但實際上並不如此。曾經做過環保團體的發言人,但不喜歡這種抗爭手法的哲學系教授Rupert Read坦言,這種做法雖然能引起社會關注,但最後真的能成功動員的人口,可能只有百分之二。[2]

他認為透過這類激動抗爭,並不能帶來廣泛共識,只會令社會走向兩極,而且會持續失去支持者。實際上Just Stop Oil 的發言人也表示收到不少人的投訴信,要求他們就這些抗爭行為帶來的影響道歉,但他說機構不會這樣做,他說:「巿民絕對有權對我們的行為表達憤怒,但問題是為甚麼會憤怒?我們今日已經沒有時間再談如何提升大家的意識,我們需要行動。」[3]

公民社會或者壓力團體可能只從政策能否被有效倡議的角度去討論問題,但如果從政策制定的角度出發,很多人自然會問:堵路犯法嗎?淋湯到名畫上犯法嗎?答案是肯定的。在香港可能大家今日會想到用國安法處理相關問題,但在英國,他們本身就有法例處理公路的破壞行動,也有法例處理破壞名畫的行為。這些行為違法,參與抗爭的人也知道,也有準備會上法庭。當然,他們一樣會用盡法庭給予他們的人權和自由去爭取和抗辯,所以一樣會籌錢打官司。

同時,社會亦質疑現時的法例會否令警察難以執法?英國本身強調人權自由,集會、示威、言論自由均受到社會重視和保障,但激進示威者透過破壞社會秩序,企圖喚起巿民關注他們所關注的議題,這方法合法嗎?根據BBC的報道,理論上堵路、破壞物件本身就犯法,某些行為例如拉人鏈入馬路,就未有法例明確禁止,即使警察有法可依,但該法例未有針對示威者這類行為,也沒有特別的指引,因此警察執法確有難度。[4]

為此,英國政府正審議公共秩序草案(Public Order Bill),規管有關的行為,例如堵路、人鏈、干擾公共設施的使用等,又加強警察截停搜查的權力,有關法例當然被一些支持透過遊行示威表達意見的機構所反對,[5] 認為這些做法侵犯巿民的基本人權和表達意見的自由,要求取消有關的立法,但當社會日常運作受到影響,高速公路,甚至電力可以被干擾時,有沒有法例可以快速令社會回復正常,也是很重要的一個討論點。

從社會抗爭的角度來說,激進抗爭這種做法和武俠小說裡的七傷拳一樣,雖然可以達到行動者想要的效果,但同時會令自己受傷。健康的公民社會本來就應該聆聽巿民和壓力團體的想法,透過社會一起參與討論協商,謀求解決的方法,而不是透過破壞來企圖令對方就範。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爭,當中部份方法的確有爭議,這些方法應該要在必要情況下,並獲得社會較大共識才可以使用。同時,英國政府理應反思,透過增加警權去「管制」社會抗爭者,實際上未有解決他們本來所提出的議題,正如Rupert Read所言,這些做法只會令社會更加兩極化,而不會有機會成功回到會議桌,尋求解決的方法。

基督教機構不能沒有基督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7/03/2021

在基督教機構事奉了超過20年,時移世易,看著不少機構正默默的改變。與時並進,不斷改變是好的,不過,在變化之中要看清哪些是必須保持不變也是十分重要的。

以往很多以傳福音、或推廣基督教價值為重點的機構,其負責人都是牧師或者傳道,在董事或顧問的名單之中亦不乏知名的教牧,讓人一看便知道是基督教機構,並且自然會信任機構的信仰傳統,就算不大了解機構的日常運作也較容易鼓勵教會及弟兄姊妹支持。不過,隨著社會上有更多不同的需要,對不同事工的專業要求也愈來愈高,教牧同工的神學訓練已愈來愈難應付有關需要。例如影音、多媒體事工、社關、不同的弱勢群體,如性小眾、自閉症患者……這些事工很多時都需要負責人有專門的知識和技能,勉強由教牧同工擔任亦未必是好事。雖然,機構的總幹事最重要的是推動相關的異象與使命,與教會及其他機構打交道,自己不一定要完全熟悉前線的運作,但隨著社會的急速改變,大家對專業的要求已愈來愈高,有些事不是有心就足夠,更需要有專業的能力和判斷力。而不少基督教機構的負責人已愈來愈多由信徒領袖而非教牧同工擔任,這是大勢所趨。

這些總幹事不少是在不同專業內有一定資歷的弟兄姊妹,由於有特別的領受,毅然放下本來已有不錯的發展和專業,加入機構事奉。他們的工作經驗和人際網絡,其實為基督教機構注入了不少新的元素,一方面令事工更有專業水準,另一方面,過往教牧同工的網絡多數只集中在教會圈子,但專業同工卻可以擴闊了機構在社工、傳媒、商界、醫護等不同領域的聯繫,對善用更多不同資源去推動事工大有益,此外亦有助弟姊妹更明白不同職場和背景人士的心態和需要,令機構的服侍更加貼地由此看來,這些轉變其實是有利的,不過,反過來亦需要努力彌補在教會網絡和信仰基礎上的不足。

因為基督教機構與其他社會服務機構不盡相同,我們除了要提供優良的服務,有水準的產品之外,更要有符合信仰的處事原則和推廣基督教的價值觀,當然,若果能在相關的職場文化注入基督教的精神,或者能夠作深入的神學反思當然更好,不過,其先決條件是機構的負責人應有一定的神學訓練,才能時刻保持警,令機構不會變得和其他社會服沒有分別。而值得關注的是不少基督教機構的負責人除了愈來愈少教牧之外,亦不一定受過神學訓練。但在這個愈來愈複雜的社會,如何能小心保持機構的獨特性,以免不會被社會上各種專業團體同化,失去了信仰本身的特色,甚至不自覺地跟隨了一些與我們信仰價值有所矛盾的做法,卻是十分重要,因此,這些機構的總幹事上任後亦應盡快接受神學訓練。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過去幾年因為政治立場帶來的社會撕裂,教會群體亦無法置身事外,一些基督教機構亦就應否委任一些具爭議的官員和政治人物作董事或贊助人而反覆爭論。要處理這燙手山芋,最好的方法是對事不對人,否則不同意見的雙方為了維護或針對某些人根本難以理性討論問題,最終亦會有一些人因為不滿意有關決定憤而離開,結果兩敗俱傷。

其實,作為基督教機構,為了維持信仰的核心價值,讓公眾清晰看到教會的特質,在邀請任何人擔任董事或一些榮譽性的職位時,必須認真考慮其信仰或價值觀與機構是否一致,而不是只考慮受邀者的社會地位,否則我們和沒有信仰背景的團體有甚麼分別呢?因此,邀請特首、特首配偶、司長或某部門首長作贊助人的歷史傳統最好還是應該取消,因為這些官員不一定是基督徒,何必要叨他們的光呢?反過來,若果他們有一些不符基督教精神的言行,只會令機構更尷尬。

另一方面,由於很多基督教機構都是慈善團體,受不同政府部門監管,而政府高官亦經常會有調動,因此,為了避免出現監管者成為被監管機構董事的角色衝突,不委任任何部門的首長級官員作董事會較為穩妥。加上近年社會撕裂嚴重,不少人對政府的施政強烈不滿,無論委任哪一位官員,只要該官員或所屬部門有一些爭議性的言論或決策,都容易引起機構內部衝突,何苦由來?讓凱撒的物歸凱撒,神的物歸給神吧!基督教機構要高舉和依賴的是神,不是任何權貴。

機構走向專業化

「專業」大概在18至19世紀出現,它代表著一些群體對某種知識有特別的才幹和專長,在科學研究領域、醫療、文學等不同的學科,都出現專業的群體。到了今天,不同的專業都有自己持守的專業水平和道德操守,以服務社會,且按照它們的專業框架得到信任和保障。今日的知識型經濟,訂定了道德倫理的根基,以法律保障社會大眾的利益,並用專業操守來管理各行業。[1] 在香港,基督教和天主教團體多年來都有參與社會福利和辦學的工作,其服務亦日漸走向專業化。


[1] 李適清、楊家強:《職場行者》(香港:福音證主協會,2017),頁134–135。

教育的倫理與倫理的教育——淺談教育哲學

李卓乘 | 明光社項目主任
30/04/2018

相對於語言哲學和政治哲學等當代哲學研究的顯學,教育哲學(philosophy of education)顯然鮮有人提及,也鮮有人廣泛討論和深入思考。

筆者當年在大學打滾時,突然頓悟這類討論的重要性,但是找遍了本校和其他大學的哲學系課程,卻找不到相關的課程修讀。相反,筆者在文化研究一類的課程中卻聽到很多對教育制度和對教育本身的批判,例如說教育是維護權力結構的工具、學校是知識工業的重要一環、教育裡充滿父權等。然而,文化理論的批判往往是地圖炮,它告訴我「教育真的可以很可怕,可以很多陰謀」,但卻沒告訴我應該怎樣做才好。

然而,我們卻極度需要教育哲學的思想資源。遠的不說,單是近日,港台兩地都爆發了有關教育的大辯論。

對香港而言,有線新聞報道教育局審核中史教科書的「不當內容」,引起全民嘩然。諸如「中國『收回』香港」、「香港位於中國南方」等句子竟然不獲通過。究竟學校「應該」教導那種史觀,歷史教育的目的又是甚麼?我們在詰問「教育的倫理」。

對台灣而言,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法」(後稱「性平教育」)的爭議蘊釀多時,終於連同當地的婚姻制度,一同提升到全民公投的層次。究竟「性教育」應是品德教育還是生命技巧訓練?在教育中加入價值觀是否正當?這次我們在詰問「倫理的教育」。

 

教育的道德

很多人將歷史教育想得很簡單,以為教導「歷史事實」就行了。例如上述的「收回香港」等問題,按當時的用語寫就對了。

誠然,我們有很多「歷史事實」(史料),但歷史從不是這些史料的總和。而是將這些史料有機地統一的敘事(narrative)。採用和建構何種敘事,就是歷史學家論戰的場域。不同的敘事本身就是對歷史的詮釋,反映了史家對事件因果關係和重要性的判斷。正是這些判斷,令不同的歷史作品可以一較高低。

同時,這也是充滿意識形態的選擇,因為敘事必然要設定某些視角和主體。正是歷史這方面的特性使它常常成為「公民」或「國民教育」的一部份。以近代的「鴉片戰爭」為例。我們的中學教科書必定以清朝為本位,敘述一種「西方列強瓜分神州大地」的史觀。

個別史觀其實是一方之見,但往往對讀者的人格塑造有很大影響。筆者直至在預科時讀徐中約先生的《中國近代史》,才明白這段歷史可從國際關係和外交風波角度來理解,知道清廷對西方諸國何其惡劣,不論我們使用的是「鴉片戰爭」還是「商貿戰爭」,背後的問題不只是「鴉片是不是商品」那麼簡單。

上述經歷對筆者的人格有不少影響,相信不少讀過歷史的人也有類似經歷。另外,一些重大的歷史事件,如納粹大屠殺等亦然,正如保羅利科所說,我們有銘記這些事件的義務。

既然諸如歷史科的知識對人格塑造有這麼大的影響,而這類知識又不像數學般,難言哪一方的意見是絕對正確,那麼我們必須反思教育的道德問題:老師、校方、政府等在甚麼程度和甚麼意義上可以塑造學生的人格?它們又有甚麼義務和責任?

讓我們先看看倫理的教育,再回來討論這問題。

 

道德的教育

性教育向來是社會熱門討論的話題。比如說,性教育應該教甚麼,不同年齡的人應該學甚麼等,其中一項常見的爭議就是:性教育應該牽涉道德嗎?

傳統的「貞潔教育」(Abstinence Sex Education,ASE)一直以促進公共衛生,及處理青少年未婚懷孕問題為目的。不同的壓力團體對此並不認同,並大力推動另一個名為「全面性教育」(Comprehensive Sex Education,CSE)的方針。有別於前者,CSE的支持者批評ASE將性渲染為恐怖和代價極度沉重的事,以及將某種價值觀,例如支持婚內性行為及不濫交的價值觀,加諸在學童身上。因此,CSE不強調價值面向,高舉價值中立和享受性愛,並教授實用的避孕技巧和介紹不同的性行為。一些CSE課程更包含了「性別身份」和「性傾向」的探索。

CSE的做法惹來非議,不少人批評此舉無疑是鼓勵青少年發生性行為。而所謂的「價值中立」,其實它本身就是一種價值取向,因為當某課程視單一性伴侶和多個性伴侶同樣都是「好」的時候,它實際上就是在宣揚一種價值觀。在台灣引發全民公投的「性平教育」,就是採用了CSE的哲學。事實上,CSE已引發跨國界的抵制運動,有組織將這運動拍成紀錄片。[1]

圍繞CSE和ASE的爭議往往不只是兩者的成效差異,[2]更是涉及很多倫理問題。例如CSE的支持者就批評ASE剝奪學生的知情權(rights to know)和壓制了學生的性權。相反,ASE的支持者也批評CSE過早「性化」(sexualize)幼童;更批評CSE不是「教育」,因為真正的教育理應教導學生控制自我,並鼓勵他們追求教育。

由此可見,這種「倫理的教育」的爭議最終會走回「教育的倫理」問題上。我們最終要問:教育的理想是甚麼?

 

自主

筆者認為,上述問題背後牽涉的,是自主(autonomy)的問題。

「自主」是啟蒙時期以降所強調的價值。通俗點說,就是「自己的事自己決定」,「自主」的相反就是他律。我們相信一個理想的人應是「自主」的個體,他的身份、決定以及人生取向應是「自己決定」,而不是由他人決定。

正因為自主如此重要,歷史科那塑造人格的強大力量才既危險,又重要。有關各類性行為的倫理問題,也有人主張理應由學生「自己決定」,而不是由老師這些他者或權威來告訴他們。

吊詭的是,教育往往在很多方面都與自主衝突。就最基本的形式而言,在學校中有一個代表著「權威」的老師,在學術或在道德上不斷「告訴」學生甚麼是對、甚麼是錯,又命令學生要做這做那,這件事本身就很不自主。因此,在教育哲學中有一種「建構主義」,主張讓學生自己推斷、發現和建構知識,老師只是從旁輔助。與「建構主義」相對的,則是傳統的「指導主義」。

有人認為徹底的「建構主義」教育顯然是反教育的,因為教育的一大價值就是將人類累積的知識傳授給下一代:要學童自主地發現和推斷出牛頓三大定律,究竟要多少時間?(我們又走回「教育是甚麼」的問題,是傳授?抑或啟發?)

術科知識的傳遞會出現以上的情況,到底這種「建構主義」教育在價值領域中又是否可行呢?例如在性教育課堂裡,老師不告訴學生甚麼是對甚麼是錯,只告訴他們各項選擇的後果。又例如在歷史教育中,老師只告訴學生不同的史觀,讓他們自行判斷。這種教學方式強調充分的了解(well informed)後才決定,它背後的哲學是將人視為理性的主體,強調理性的選擇。它似乎最為符合一般啟蒙式的自主理念,但如果將它實踐在教育方面,就會令教育時間過長。

然而,正如啟蒙時期的各種理念被批評,上述的教學方式也受到類似的批評:包括它傾向將教育倫理視為教育理論方面的知識(theoretical),但是倫理是應該具備實踐的(practical)元素;它又過於將倫理化約為後果計算和理性選擇,而倫理更多時是各種與人相處的體驗和道德經驗;最重要是,這種教育無法培養學生的德性和道德意志。事實上,很多犯罪者並非不知道犯罪的後果,他們只是沒有意志去制止自己犯罪。

當中的討論背後也涉及對「自主」這理想的不同詮釋。啟蒙時期的理念認為,「自主」就是「理性為自我立法」,強調理性,而「自我」是一個理性主體。而批評啟蒙思想的人則認為「自主」是「掌控自我的能力」,強調意志,他們所指的「自我」是各種經驗的集合體。

批評啟蒙思想者的教育觀,主張我們不用將道德抽空實際經驗來教育學生。他們教授性教育時,也許會把一個仿真的初生嬰兒機器給他們照顧,讓他們體驗生命的重量,其後只需要說明一些基本資料就足夠了。在歷史與自我身份的建構中往往也強調實際的體驗,如去考察古蹟等。

我們剛才淺談了不同形式的教育哲學。顯然,我們的社會尚欠缺這方面的知識和深入的討論;而這些哲學在我們討論教育時,理應被思考更多。

 

[1] The War on Children: The Comprehensive Sexuality Education Agenda, Family Watch International,  available from https://www.comprehensivesexualityeducation.org/film/(cited 25 Apr 2018).

[2] 就成效差異可看以下文章,它闡釋了在不同條件下,不同方式的性教育的成效差異。Stan. E. Weed and Thomas Lickona, "Abstinence Education in Context: History, Evidence, Premises and Comparison to Comprehensive Sexuality Education," in Sex education : attitude of adolescents, cultural differences and schools' challenges, ed. Maureen C. Kenny (New York : Nova Science Publishers Inc., 2014), 27-70.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30-4-2018

兄弟情

張志儉博士 | 香港傳媒教育協會主席
19/09/2017

筆者曾是中學教師,主要教授經濟,而經濟一大定律是「人是理性的」,以最好的決定來達到選擇最大的效益。

然而理論歸理論,現實是真的每個人之選擇都是理性的麼?經驗告訴我們這是不一定的。在許多時候,我們會按著不同的環境情況及心情,作出各種決定。當然大部份是理性的,但卻非每次都如此。

因此,最近幾十年來,有人開始用心理學的理論來解釋人們的經濟行為,及其作不同決定的原因,其中表表者是Daniel Kahneman,他在心理學上的研究,套在經濟的理論中,探索人們作決定的背後原因,令他在2002年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這些年來,他的著作不斷,其中一本著作《快思慢想》(Thinking, Fast and Slow) 更加成為暢銷書。

他的理論有趣而實際,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用關鍵字「Prospect Theory」在網上搜尋,讀後必定大有得著。

然而,這篇文章想介紹的不是他的理論,而是一本記敍了他和好友Amos Tversky的友誼。書名是「The Undoing Project: A Friendship That Changed Our Minds」,作者是Michael Lewis。

Michael Lewis的作品,筆者讀過不少,他素常喜歡發掘一些有趣的真人真事來寫成書本。正因題材吸引,他的作品會有一些拍成電影。例如講述MIT的學生,如何用數學推算贏取賭場的著作《老千騙局》(Liar’s Poker),被改編為電影,其主角乃Kevin Spacey。他所演的電視劇《纸牌屋》(House of Cards,2013 - ),亦成為探討政治人物的首選。另外,又有美國職業棒球隊如何運用大數據去選擇球員的《魔球》(Moneyball,2003),電影主角是Brad Pitt。而較近期的是探討美國因房地產爆破引致金融風暴的《沽注一擲》(The Big Short,2011),主角是Christian Bale。可見Michael Lewis的書本及有關的電影,都是炙手可熱。

「The Undoing Project」這本書記述了Daniel 和Amos二人的情誼,他們背景相似,惺惺相惜,合作無間,心靈互通。更難能可貴的是沒分彼此,在研究的領域上大步邁進。今天的研究論文是Daniel的名字排頭,下一篇則由Amos領銜。如此雙劍合璧,闖下了一番事業。可憾是到了後期,因一點誤會,二人接觸少了,但心底裡還是互相欣賞,直至Amos英年早逝。這段兄弟情就此完結。

中國人喜歡講義氣,手足情。多年前一本《同行四份一世紀》(丘世文著),記敍了香港大學聖約翰堂兩位宿生陳修治及丘世文的多年情,值得向大家推薦。

而「The Undoing Project」這書,既有細緻描寫兩位心理學大師的心路歷程,亦介紹了他們一些影響後世的理論。若然讀者們今年只讀一本書,我全力推介這本。

請看美國傳媒怎樣看待特朗普的「另類事實」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5/01/2017

經常批評傳媒扭曲誤導造假的特朗普成為美國總統後,其政府首個新聞發佈會就非常有特朗普特色。在開始之時,白宮發言人開火批評傳媒誤報宣誓就職典禮的參加人數,之後就說負責管理國家大草坪的部門本身就沒有統計觀禮人數,又質疑傳媒利用相片誤導巿民,強調整個典禮是歷屆就職典禮中參加人數最多的一次。一名特朗普的顧問形容,該名白宮發言人提供的是另類真相。


傳媒作為監察政府的第四權,細心留意政府的大小事情,是他們的份內事,在民主國家,政府一般都會配合,讓傳媒認為政府公開透明,開誠布公。但特朗普由競選期已經不滿傳媒對他的批評,他與個別傳媒的關係更是惡劣。在當選後,特朗普亦曾試過拒絕部份傳媒進入採訪現場,甚至禁止部份傳媒提問,即使別人拿到咪高峰也拒絕作答。


傳媒面對新政府,在其宣誓就任前,美國報業集團US Press Corps向新政府發公開信,表明未來的採訪方針,以及作為傳媒行業的堅持,包括:[1]


  1. (對於採訪現場)最好你讓我進入,但不是一定的:傳媒尊重政府的決定,但就強調他們自然會有辦法知道活動裡頭的事,他們還表示對記者來說,雖然不能進入活動場地非他們所願,但會接受挑戰。
  1. 用甚麼方法發佈的規則是由傳媒,而非被訪者來決定:傳媒承認有時需要保護消息人士,可以用非官方消息引述,但不等於就被你牽著走。
  1. 怎樣發佈新聞是傳媒的事:政府和他們的發言人不用教傳媒怎樣做新聞,傳媒用多少時間報道官方消息,用甚麼角度也是傳媒的事情。他們也會選取新聞材料。
  1. 媒體相信仍然有事實真相:當政府發佈的消息不實時,傳媒必定會告訴讀者其不實,絕不會做傳聲筒只將不實的消息散佈出去。
  1. 傳媒會留意政府的每個細節:傳媒提醒政府不要忘記,政府每個部門和架構也逃不過記者的法眼。政府不要以為控制了白宮一個消息來源,就會令新聞無事可報。
  1. 傳媒會再提升自己的水平:當政府不斷攻擊傳媒時,傳媒會以無畏的精神來作準確的報道
  1. 傳媒會更團結:因為知道政府消息不易找到,大家會互相合作,盡力找出真相。
  1. 傳媒已有心理準備打持久戰:他們指特朗普最多只會當八年總統,但媒體是從立國以來就存在,而且其權利受憲法保護。

在美國,或者在世界每一個地方,當傳媒面對極權時,最負責任的處理方法,就是更小心,更努力找出更多事實,更著力去監察政府的舉動。不過在香港,我們受制於傳媒老闆的自我審查,公務員又愈來愈非中立的政治取態,可靠的新聞來源愈來愈難得到,再加上記者習慣被「餵料」,不少人對求真已經麻木。當編輯審查、政治監控及記者放棄監察,傳媒最後當然只變成傳聲筒。


要對抗現狀,唯有更多人願意起來做這些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巿民才有機會知情,才不會被「另類事實」蒙騙。


曾經刊載於:

獨立媒體,2017年1月25日

當激進過癮地成為主角之後……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2/12/2013

上周末,特區政府為施政報告落區諮詢,在安全系數非常高的情況下了解民情,但仍然遇上示威者成功掟雞蛋到高官頭上。及後,有報章透露警方消息稱,之後的諮詢會,警方會依示威者手持的物件,按情況加強部署及裝備,以策萬全。

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在成熟的民主社會,沒有人會衝擊論壇。可是,從新聞中不難發現,不論在英、美等典型西方民主社會,還是台灣、泰國等以不同程度民主方式產生的政權,當中總有人會用激進方式進行抗爭。
 
激進抗爭的出現,往往與官民溝通失衡有關。自梁振英上台,雖然多次舉辦論壇,但都遭人質疑是否可以真正聽取各方面(特別是反對者)的意見。例如排隊入場的公公婆婆主要來自建制派;抽籤提問的方式不公允等。令更多專門以激進行徑吸引傳媒報道的組織應運而生。激進抗爭有圖有片有文字,傳媒在論壇內容乏善可陳的情況下,當然將焦點放在「過癮的」抗爭新聞,將應該報道的巿民訴求放在一邊。
 
傳媒大肆報道激進抗爭新聞,巿民則以「花生族」的心態看戲,不論是在旁大呼過癮,為他們消消氣,又或是齊聲譴責,事實上抗爭者已成功見報。由於媒體愛用獎勵壞孩子的手法報道,加上不少人因為不信任政府,而默許一些激進的團體以洩憤代替對話,於是,激進「新秩序」已經逐漸成長,政客見其公式好使好用,成本又低,於是不論建制派或民主派,均投傳媒所好,無激不歡。才兩三年,政治表達的生態愈演愈烈,激進路線抬頭,巿民望激進者抗爭,對社會卻愈來愈灰心。
 
究其原因,仍然是官民不良互動所致。官員落區聽完民情後,沒有看得見的政策跟進,落區變成做秀;巿民看到官員耍官腔,情緒無處宣洩,最後只能訴諸激進。激進抗爭將議題淹沒,社會停留在討論抗爭方式是否合理而忘記了議題,這將不利公民社會與政府間溝通。過多的抗爭行動最終只會淪為情緒宣洩大會,社會困局依舊存在。而且這種激進的方式一旦不為市民大眾所接受,卻容易讓「受害人」(政府)博得同情分,間接轉移了大眾的視線。當激進過癮地成為主角之後,社會卻毫無寸進。
 
如果你認為激進抗爭不是「你那杯茶」,又不甘心你的意見被人用激進的表達方式騎劫,那麼請你走出來,用你認為合宜的方式表達。日後,面對暴力抗爭,社會大眾應堅定地說不,並繼續堅持用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提出本身的訴求;同時,更希望社會各界回到談判桌上,認真地討論各項社會議題。希望施政報告諮詢,不要淪為討論掟蛋和搶購路姆西;討論普選特首的方式,不要還未討價還價就只將焦點集中在應否佔領中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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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12/12/2013

以愛履行公義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2/10/2013

近來教會和社會就不少議題陷入爭議,不同立場的市民和弟兄姊妹出現愈來愈嚴重的分歧,甚至勢成水火。其中兩個甚為惹火的議題就是同性戀以及和平佔領中環。

關於同性戀,有人認為連一向保守的天主教,教宗方濟亦站出來呼籲大家寬待同性戀者和墮胎的婦女,不應執着細眉細眼的規條,不能一味譴責,因此,教會應改 變在同性戀問題的立場。其實,筆者關注同性戀運動十多年,一直提醒弟兄姊妹,要清楚區分同性戀運動和同性戀者,我們要反對的是與性解放運動掛鈎,將同性戀描述為與異性戀同樣美好,甚至禁止別人反對同性性行為和同性婚姻的同性戀運動,而不是要針對同性戀者。對於同性戀者,教會應抱持拒絕罪行,關心罪人的態 度,因為我們每一個其實都是需要上帝恩典的罪人。指出同性性行為是罪,只是讓同性戀者了解自己生命的本質,而不是要拒絕或貶低他們。

至於不應一味譴責,其實在面對其他罪行的時候亦一樣,正如教會反對墮胎及離婚,當有人詢問教會的立場時,教會應清楚表明,但不等於每一次遇到曾經有此軟弱的 弟兄姊妹,都要提醒對方一次,甚至譴責。因為人除了性傾向、性行為之外,其實生命和生活上仍有很多需要我們關心的地方,大家毋須只放大他們生命中的某一部 分,而忘記其他。

另一方面和平佔中究竟有沒有聖經的支持,弟兄姊妹應否參與「違法」的行為,不同的牧者可說是各執一辭。個人認為這個本 來就不是聖經原則的問題,而是大家對香港社會形勢的判斷,以及評估如何有效地建立更為民主及更能向市民問責的選舉制度的方法。個人認為佔中並沒有違反信仰 中堅持以愛履行公義的原則,不過,大家亦不能以信仰的角度來指出佔中是唯一符合現時香港最大利益的手段。此外,大家亦不應要求教會及弟兄姊妹一定要就是否 支持佔中表態。

教會和弟兄姊妹之間無可避免會面對分歧和爭議,對何謂公義和如何履行公義會有不同的看法。其實,真正履行公義不是以為自己代表真理,以及自己的判斷一定正確,而是以謙卑的心,聆聽異見人士的意見,以愛去包容和回應,而不是將對方妖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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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週報》 第2562期  29/9/2013

對入校報章的期望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3/09/2013

明光社在8月底發表了《入校報章大比併──分析報道中相片的暴露程度、同性戀運動取向及性解放意識》一文, 貴報於8月30日以編輯部的名義全版回應,指「明光社無理指責」;又在9月2日由總編輯執筆指「明光社不光明正大」,故特來函回應。

對於 貴報指我們事前為甚麼不直接來信反映,本社感到莫名奇妙,因為我們早於去年7月曾向 貴報及另一份可以入校的報章發信,表達對娛樂版賣弄女性身體之不滿,結果另一份報章之總編輯第二天迅速回應,並表示會加強把關,但 貴報卻沒有任何回應。在今年5月,我們亦曾致函 貴報,認為 貴報有關拗直治療之報道會令人產生誤解,要求澄清,結果一樣石沉大海。

至於 貴報質疑本社為甚麼不先向報評會投訴,本人和 貴報總編輯皆是報評會創會之成員,大家應了解報評會之運作,首先,報評會一般都不會處理失實報道之投訴,因為難以查證;其次,報評會亦不處理觀點和立場的問題,因為涉及言論自由;最後,報評會亦難以處理品味問題,賣弄女性身體並不一定會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而一份報章是否適合學生閱讀,亦非報評會所能評斷。

對於 貴報指娛樂版難免會出現藝人的性感照片,家長和老師為照顧年紀較小的學生,可以將C疊抽起,要付諸實行十分困難。首先,一些藝人要賣弄身體,不等於報章要加以配合,編輯應是整份報章的品味和格調的把關人。而作為家長,校園報章是每天由學生帶回家中,如何事先抽起我們認為不適合子女之內容?此外,我們亦詢問過一些校長,他們表示要老師每天評估應否抽起某些報章的娛樂版不切實際,除了為老師帶來更繁重的工作壓力外,由於該份報章乃學生之財物,可能引來部份學生和家長的不滿。對於學校來說,一份適合學生訂閱的校園報章,應任何時候皆適合他們閱讀,而不是要勞煩老師家長經常審查,否則索性不訂更為合宜。希望教育界和家長們就此積極發表意見,究竟大家對一些入校報章所刊登的內容和圖片,有怎樣的要求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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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 23/9/2013

通識如何不涉政治?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05/09/2013

近日有人以通識科考題涉及太多政治為理由,提出八大要求。當中最引人注目的兩點為:一、要求將該科改為選修;二、要求將卷一的必答部分改為選答,減少該科的「政治」味道。
 
根據教育局發出的「通識教育科課程及評估指引」,創設該科的其中兩個宗旨,就是要培養青少年成為一個能獨立思考,終身學習的人;另外就是加深對自身、社會、國家、人文世界及物質世界的理解,以及對不同情景中經常出現的議題作多角度思考。該文件更強調,通識科本來就是要同學將在其他學科學到的知識,整合成為個人的學習經歷。
 
在以上宗旨下的評估,無可避免必須要做到兩點:一、考生對近代不同的主要議題,要有所認識;二、考生必須掌握不同的技能,以致能獨立、多角度思考這些議題。在評核方面如做不到這兩點,基本上是考卷的設計出現問題。而這出卷模式,早在高級補充程度會考的通識科時,就已經開始。
 
考卷的設計基本上是考學生分析、理解、評鑑各方觀點等等的技巧。換言之,考卷之中自然會選擇一些有爭議的議題。而社會抗爭及佔領中環等社會上熱門而又具爭議的話題成為題目亦十分合理。以往的考卷亦曾出現中國人權狀況、施政報告、同性戀、歧視等非常敏感及極具爭議性的話題,而且當局都不會因為「政治性」而有所忌諱。更何況第一屆應考文憑試通識科的同學回答此類政治類的題目,答得頗差,考評局因而在第二年「翻炒」同類題目,這是考評局一貫的做法。如果將之推論為過分側重「政治」題目,我們認為這是過分將考卷政治化了。其實最重要的是讓學生明白,評分標準不是以他的立場,而是以他的資料是否正確,以及分析和推論技巧為依歸。
 
至於是否將此科列為必修,其實在九十年代的高考時代已經討論過。當時也傾向將通識科列為必修,只是後來有輿論反映需要逐步推展,所以最後才在三三四學制中將之變成必修。在這個學制改動的過程中,往往不是一蹴而就,而是經過三、五年,甚至十年的時間。社會對新學制有不同要求,因而各科都有微調,例如中文科今年就有不少變動,這自是正常。近年不斷有聲音要求裁剪通識課程,又有人認為將之改為必修但不需評核等等。這些以學生福祉、社會整體需要、教師工作量等角度出發的意見,是可以理解的;但毋須以「政治」為由,將事件政治化,甚至出動陰謀論,上綱上線。
 
早幾年,社會人士認為現今世代太多高分低能,只懂死記爛背,不求甚解的學生。這幾年青少年對社會時事的關心明顯多了,任何決定最重要的是不應令情況出現倒退。通識科無法迴避政治,但願通識科本身不會成為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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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5/9/2013

拆開同運的包裝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7/01/2013

若要選舉最成功的社運手法,同性戀運動肯定榜上有名。由過去三十年,主流傳媒從排斥或醜化同性戀者,轉變為批判或醜化不贊成同性戀的人士可見一斑。明光社15年來皆有關注同性戀的議題,對同性戀運動的手法有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協助不認識此運動的朋友拆開其包裝,看清其真象。

首先,大家必須區分同性戀運動與同性戀者。因為現時經常在傳媒曝光的只是一小撮活躍於社會運動的同性戀者,以及一些支持同志運動人士的聲音,他們的言行和訴求並不代表所有同性戀者。在我們接觸的同性戀者之中,有些是激進地支持性解放運動的;有些是只想低調地過自己喜歡的生活;也有些是已經脫離了同性戀的生活,並已結婚及生兒育女。要真正明白大多數同性戀者以及他們的訴求,政府及社會人士應透過不同途徑聽取更多沉默的同性戀者的心聲。

後現代的同性戀運動是訴諸感性多於理性,刻意避開有爭議性的課題,而多著眼於說一些令人感動的故事,因此,他們的主要策略多不再糾纏於同性戀是否合乎倫理道德;同性婚姻對社會穩定及青少年的成長的是否有好處;肛交有何風險等。而多著眼於一些忠於伴侶的同性戀者可歌可泣的愛情;父母因接納子女是同性戀者而帶來雙方關係戲劇性的轉變;以及一些同性戀者受到無理攻擊而令人憤憤不平的故事等等。至於這些故事有多大代表性並不是重點,因為很多人都是將觀感當作事實看待的。要真正客觀了解今時今日同性戀者究竟是否面對很多不公平的待遇,必須透過深入的研究調查,而不能簡單地只問受訪者自己是否歧視或覺得他人歧視同性戀者。

同性戀運動是多元但終極目標清晰的,其光譜可以很闊,包括只希望私人生活不受他人干擾;要求在接受教育、商品服務及工作機會方面有公平的對待;要求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要求公民伙伴;同性婚姻、同性領養,以至多元婚姻。而他們常用的策略是不同的團體在不同階段,按當時社會的接受程度提出不同的訴求。當大家看到一些所謂卑微的訴求時(如就立法諮詢),大家不妨多問幾個問題,究竟他們認為何謂歧視?他們追求怎樣的平等?他們下一步、再下一步的訴求是甚麼?也許最重要的是這些訴求的終極目標為何?若果大家想明白全球同志運動的手段、進程及各項訴求其實並不困難,只須花點時間看一下我們的網頁或《移風易俗的同性戀運動》一書便會明白,不會受一些表面的包裝蒙蔽。

同性戀運動往往合理化一些「超技術」手段。由於過往一些同性戀者的確不被社會主流接納,並受到一些不公平的對待,作為受害人他們想取回自己應得、甚至更多的權利可以理解。但他們這種受害者的心態,卻容易令他們對一些不贊同或阻礙他們訴求的個人或團體有相當大的敵意,甚至將對方妖魔化。「你不仁所以我便可以不義」,於是將自己採取一些較激進、甚至「超技術」、不光彩的手段合理化。例如以謾罵、人身攻擊、中傷和抹黑的手段來打擊對方的公信力,並達至棒打出頭鳥的阻嚇效果,令其他人不敢公開反對他們的訴求。過去十多年,同運團體先後衝擊及滋擾天主教總堂、紅十字會、愛滋病教育工作者、協助同性戀者自願改變的的團體和醫生、向政府表達沒有證據證明同性戀乃天生的心理學家、反對同性婚姻的家長和明光社等等。由於他們曾是受害人,因此,雖然手段較激烈,仍然容易得到一些喜歡鋤強扶弱的傳媒、議員和社會人士支持。

須合乎中道地看待同性戀問題。香港主流的基督教會,認為按照聖經的教導,同性性行為是罪,乃違背上帝創造心意的逆性行為,若順應社會趨勢而將是否接受同性戀當作是否文明的表現,是十分危險的,隨波逐流的信仰態度只會被上帝所唾棄。不過,同性性行為與其他婚姻以外的性行為,如婚前性行為、婚外情、嫖妓一樣皆是上帝不喜悅的,毋須將同性戀視為特別嚴重的罪,勿將同性戀者視為十惡不赦的人也是十分重要的。過份的反應,對一些面對同性戀掙扎的人士只會造成不必要的傷害,甚至阻礙他們尋求協助。當面對無理攻擊的時候勿以牙還牙,而應堅持和平、理性和非暴力作回應是十分重要的。我們不是不懂而是不應使用一些同運團體慣用、有問題的手段。

有關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以至同性婚姻,在施政報告發表之後,未來幾年、甚至幾十年,仍然會是社會上一個具爭議的課題。對教會和弟兄姊妹來說,是絕對不容忽視的,因為整個同性戀運動其實就是一個要改變文化和價值觀的運動,對整個社會,特別我們的下一代影響深遠。要學懂如何回應,首先要學會拆去同運的包裝,了解其真象。
 

和平理性非暴力,人人給力!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
30/06/2011

自2003年反對廿三條立法,引發超過50萬人上街後,「七一遊行」已經成為了每年香港市民出來表達各類訴求的重要平台。

過往香港人參與社會行動和示威,一向都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為大原則,無論是1989年的六四遊行,或是多年來的七一遊行,以至在立法會外的靜坐、示威和行動,都是如此。和平、理性、非暴力,就是香港人手中最強大的武器,這贏得了市民的支持,更贏得了世界對香港的尊重。

可能有人會覺得,慣常有秩序的「行行重行行」,當面對無公無義、麻木不仁的政府時,以公民抗命進行抗爭是必須的。甚至有人以「六七暴動」與今日的社會行動比較,認為今天的「過激舉動」和當年的暴動程度不能同日而語。但這種說法,其實除了忽略當年事件的強烈政治性外,更忽視了一個重要的事實:當年市民是普遍不認同這些行為的。經過痛定思痛,六十年代的文革式火紅社運,也變革為自七十年代起,以相對和平的手法推動關社、工潮和政制改革,也孕育出「和平、理性、非暴力」的香港社運文化價值觀。

近日,有90後的群體發動「三不示威」,提倡在遊行中,「不留守政府總部」、「不講粗口」和「不做『出眾事』令父母擔心」。筆者看到十分贊同,其後再到他們的Facebook群組去細看,很欣賞他們對時事、國事,甚至身邊事的討論。

由平反六四、聲援劉曉波,反對預算案與國民教育,當中的留言討論既有深度,也有激情。文明批判、和平理性,這樣七一去遊行,絕對給力!

相信繼地產霸權後,反對政府強行推出補選「替補機制」立法也會成為今年七一的主旋律。當立法會的相關委員會在上星期會議中討論時,一眾泛民議員因不滿政府不肯收回草案,當眾離場抗議。可能有人以為議員離場就一定是非理性行動,但其實只要看看當日立法會的討論,就可看見議員的訴求,是如何有道理,有證據,政府的回應是何等的軟弱無力。

甚麼是大事討論,甚麼是「玩泥沙」的討論貨色,聰明的香港人,其實一看就知,這不須要擾人聲浪,粗口爛舌,掟鞋掟蕉來引人注意的。如果香港人都能這樣討論,就是最激的離場抗議,也可以是文明理性的,相信會贏得大家的支持!

和平理性非暴力,人人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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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30/06/2011

張冠李戴 香港道德保育團體=美國宗教右派?

關啟文博士 | 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副教授
20/07/2010

引言

近年在香港有一些團體積極推動性開放,也有一些道德保育團體提倡性節制,反對性解放,並關心社會道德(如賭博),他們也會積極參與公共討論,如登報、一人一信、遊行集會。這些手法是民間團體(包括批評道德保育團體者)經常使用的,然而當基督教團體使用時卻被猛烈批評。
 
這些團體被標籤為宗教右派,認為他們跟美國宗教右派(Religious Right)一個鼻孔出氣。當然,宗教右派在美國主流傳媒和學術界中備受攻擊,左傾的人和團體都恨之入骨,儼然他們十惡不赦;那香港「宗教右派」當然亦不是好東西。
 
本文會解釋香港道德保育團體與美國宗教右派的分別。香港道德保育團體大多是獨立的,雖然有相近道德立場,但在細節和手法上都有分歧,更遑論對政治議題有統一立場,所以「香港宗教右派」的論述實在過於籠統和同質化。不少人把明光社、性文化學會和維護家庭聯盟視作「香港宗教右派」的主要成分,而我也有參與這三個組織,所以下面我主要談這三個組織與美國宗教右派的異同。而今天攻擊宗教右派的人仍經常把八十年代傑里福爾韋爾(Jerry Falwell)所領導的道德多數派(Moral Majority)和九十年代興起的基督教聯盟(Christian Coalition)〈和她的領袖帕特羅伯遜(Pat Robertson)〉當作目標,這裡說的宗教右派也主要指這兩個組織。[1]

組織連繫之辨

明光社等由成立到運作都由本地人領導,財政也是倚靠香港人的奉獻,並沒有接受任何外國組織的支持。宗教右派的資料,若是可取的,我們也會參考,正如我們會參考其他有用的資料(來自學術界等)。

政治理念之辨

宗教右派在政治理念上與新右派(New Right)或新保守主義相似──這主要是三樣東西的結合:經濟自由主義;社會傳統主義;堅定的反共產主義。(Himmelstein 1983, 15)[2]經濟自由主義簡言之就是「大市場,小政府」的理念。社會傳統主義則關注社群和道德的崩壞,維護傳統價值(如反色情、維護家庭等)。而反共主義主要關注美國的國家安全,提倡強硬外交路線。
 
這三者的結合沒有必然性,明光社等大體上支持社會傳統主義(如生命權和家庭議題)。就經濟自由主義而言,我們沒有官方立場。就個人而言,我所認識的道德保育分子有些傾向經濟自由主義,另一些傾向福利主義。經濟自由主義者有時給人不關心貧窮人、過分反對福利政策的印象,香港道德保育團體原則上不反對福利,更有一些團體一方面反對同性婚姻,但同時積極扶貧和關心弱勢群體(如新褔協會──她的前總幹事李健華牧師對窮人的關懷是眾所周知的,他同時是維護家庭聯盟的活躍成員)。明光社也一直積極支持近年的教會扶貧行動。[3]
 
從基督教觀點看,也不應偶像化自由經濟。基督徒絕對不應鄙視或怪責窮人,聖經中對窮人和弱勢者(如孤兒寡婦寄居者)的關懷和悲憫,對經濟不公義的譴責,是毫無疑問的。然而右派卻往往說出“Entrepreneurs are our economic lifeblood & deserve every penny they make.”的話〈美國右派菲爾華倫泰(Phil Valentine)寫了一本《保守主義者手冊》,裡面用由A到Z界定26條保守主義者的信念,以上是其E條〉。我認為要對資本主義有批判性,說資本家賺的錢完全是應得的,是忽略了無良資本家的存在,他們以低下層市民作踏腳石扶搖直上,有時甚至欺壓他人。扶貧的目標絕對正確,但如何能真箇達到扶貧的效果,則要理性地倚賴經驗數據去決定。
 
若論到反共產主義,香港道德保育團體更沒有官方立場。或者有人會提出,在美國處境,反共代表右傾,因為這是盲目國家主義的彰顯,但在香港,盲目國家主義的彰顯卻是親共,所以這才是香港右派的標誌。(這說法可以成立,但也讓我們看到當處境改變時,左右的區分會變得模糊。)但按這標準,明光社和性文化學會都不是右派,因為他們傾向接受基本的民主理念,和反對專政的不人道行為。由於明光社的定位,它很少就著政治議題發表立場,唯一例外就是多年簽署了《六四禱文》──這表達了對六四屠殺的不認同。而性文化學會的溫和民主派立場更清晰,不單多年簽署《六四禱文》,更在2010年2月19日的《基督徒關注普選聲明》中清晰表達普選的訴求,和要求廢除功能組別。值得注意的是,這《普選聲明》的24位發起人中,除了筆者和蔡志森外,還有四位明光社董事,和維護家庭聯盟的三位執委。由於蔡志森有時會批評一些激進民主派的做事手法,所以他的政治立場常被誤解,其實他多年出席六四燭光晚會,並曾表達支持平反六四的立場。[4]我自己也公開維護紀念六四的重要性。[5]總結而言,明光社等機構和其核心成員都不是親中的。
 
這樣看來,新右派的三個政治理念,只有一個較與香港道德保育團體吻合,其他兩個都不適切,那把右派的框框強加於我們,豈不是會誤導?(當然更不是甚麼宗教右派。)

信仰形態之辨

末世情意結──宗教右派的主要支持者來自獨立基要派教會和電子教會的觀眾,而基要派的信仰大多受時代論影響,很強調末世的來臨和預言。然而在美國四五十年代,一群新福音派〈如卡爾亨利(Carl Henry)〉自覺地與較保守、反智和分離主義的基要派區分開來。在香港,基要派與新福音派的區分不是很明顯,但也是有分別的。香港道德保育團體中沒有太多接受時代論,傾向新福音派的較多。就我而言,末世情意結弊多利少,末世的盼望是要我們更努力每天為主作見證,更不應成為縱容社會不公義的借口。
 
宗教右派有把信仰與大美國主義混為一談的危機:把美國歷史美化,認為美國是上帝揀選的民族。他們對國旗和憲法的尊崇,就如崇敬耶穌一樣!然而這些美國做法對香港道德保育團體意義不大。華倫泰的A條說“America is good”,我有點啼笑皆非。美國有二百多年歷史,也是一個複雜的國家,所做的事當然有對也有錯,難以一概而論。我不認為基督徒應把國家偶像化。要有愛國精神,但對國家也要有批判精神(特別是當美國獨大後的霸權)。認為美國是上帝特別揀選的民族,又是狂妄的表現。

行動手法之辨

很多人批評宗教右派好戰(Militant):封閉和不寬容,標籤和攻擊反對者,不願意對話等。這些批評縱或有點誇大,但也說中了一些宗教右派領袖和熱心追隨者的問題。然而要公平看待這場爭辯,也要指出自由派也有他們的絕對,如不能歧視。現在於弗吉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Virginia)教社會學的詹姆士戴維森韓特(James Davison Hunter)在1983年曾仔細考察當時自由派對基要派的反應,他指出「沒甚麼證據顯示自由派組別曾嘗試與新右派的組別對話」,(Hunter 1983, 157) 若說立場僵化,「大多數自由派組別在立場上也同樣是寸步不讓的,例如我們不會預期……同運組織會放棄同性戀者的權利。」(Hunter 1983, 157-8)自由派的手法也同樣可質疑,例如他們傾向把所有福音派描述為右翼宗教狂熱分子,這是一種扭曲。他們用誇張和感性的方式描繪右派的「危害」。「事實上,我們很難在自由派的回應上找到溫和的聲音……整體而言,對基督教右派的本質、現時的影響和潛在的能力,自由派的描述不是嚴重誤讀,就是故意扭曲。」(Hunter 1983, 158)
 
那香港道德保育團體是否好戰呢?首先要指出好戰有很多層面,若是字面理解可以指肢體衝突、暴力性的傷害性行為(針對個人)、破壞性行為(針對物業)、滋擾性行為(如在別人聚會時在外面抗議或衝擊會場)。若是較比喻性理解則指在語言和態度上,把對手貶低和妖魔化,甚或人身攻擊,揭別人私隱,並作出威嚇等。
 
明光社和性文化學會等並非好戰。我們有堅定立場,也用行動去爭取目標,但表達方法是溫和、理性的,行動手法都是非暴力、和平,並符合民主規則。我們從沒有做出暴力性的傷害性行為、破壞性行為和滋擾性行為,其他道德保育團體也似乎沒有,我們也堅決反對這種行為。反對道德保育的團體亦沒有作出傷害性行為和破壞性行為,這值得鼓勵,但他們卻作出滋擾行為,如有一次我們舉行講座,我們也歡迎虞女士(一位經常批評及反對道德保育意見的人士)參加,雖然她強行要錄影,不斷對參加者產生滋擾,我們的反應仍極端克制。[6]有一次明光社賣旗籌款,一些人士不斷纏擾義工,令他們不安。[7]此外,2009年一次家庭發展網絡遊行,同運強行「踩場」。[8]對比起來,虞女士舉辦幾百人的遊行反對教會和明光社,同運每年舉辦遊行,我們都沒有去「踩場」。提倡性解放者每年也有很多聚會,我們從不強行錄影或衝擊會場。誰較好戰?
 
在語言和態度上,我們基本上針對社會議題,透過分析正反論據,倡導我們的立場,從來只是理性辯論,不會人身攻擊。我親耳聽到蔡志森對明光社同工說,正因為有時我們到一些論壇時受到不禮貌對待,當有不同意我們立場的人到我們的地方時,我們絕對不能以牙還牙,一定要以禮相待。我同意這態度,也看到他這許多年都是坐言起行。
 
然而我們曾派代表出席一些對話會,結果卻主要是訓話會,對方也不是用太尊重的態度對待,也不讓我們有太多發言機會。性文化學會曾舉辦兩次對話會,一次談性傾向歧視法(SODO),另一次談道德塔利班的問題,我們兩次都尊重別人,並讓雙方有均等機會發言(事實上SODO的對話中友方的發言時間比我方更長)。若論到反對道德保育的團體的言語和態度,有不少也是和平、理性的,我們表示欣賞,但也有不少是粗言穢語,人身攻擊,甚或是詛咒和威嚇。

結語

我無意維護宗教右派,福爾韋爾和羅伯遜的一些言行是我不認同,甚至反感。誠然宗教右派在一些道德立場上與我們相近,但很多對宗教右派的批評都與其道德立場無關,所以用宗教右派的成敗去判決香港道德保育團體的對錯,既不準確也不公平。批評者大可直接評論那些道德立場,是更真誠的對話方法。透過把香港團體與美國宗教右派扯上關係、製造聯想甚或劃上等號,從而醜化前者的形象,卻是不誠實的做法。無論如何,宗教右派的說法有太濃的美國背景,把宗教右派的帽子,套在香港道德保育團體的頭上,的確是張冠李戴。
 
 
書目
1.Himmelstein, Jerome L. 1983. “The New Right.” In Robert C. Liebman & Robert Wuthnow, eds., The New ChristianRight:Mobilization & Legitimation(New York:Aldine), pp. 15-30.
2 Hunter, James Davison. 1983. “The Liberal Reaction.” In Liebman & Wuthnow, pp. 149-163.
3.Valentine, Phil. 2008. The Conservative’s Handbook: Defining the Right Position on Issues from A to Z. Nashville,Tennessee: Cumberland House.
 

 
[1]由於篇幅有嚴重限制,文中一些處理難免有些簡化,筆者會在將來的一系列文章中作更詳細的分析。
[2]我不是說這是對新右派的唯一定義,但相信這是一般使用的定義之一。事實上這類政治標籤都有很大含混性,不
同人的用法也不一定相同。
[3]總幹事蔡志森一直擔任基督徒關懷貧窮行動、教會關注失業行動及教會關懷貧窮網絡之執委。
[4]2009/05/24,《基督教週報》,P.2 時事透析,<毋須逼人就六四表態>,蔡志森。
[5]2000/06/08,《明報》,C11論壇,<紀念六四 合乎理性>,關啟文。
[6]2009/02/24,「宗教右派」的干預?抑或是世俗主義的盲點?研討會。http://www.scs.org.hk/activities/090224_right.php

投訴的質與量

蔡志森 | 明光社 總幹事
24/03/2010

有謠傳說明光社是一個喜歡濫用投訴的機構,只要瀏覽一下明光社的網頁,便會發現這是一個「莫須有」的罪名。一直以來,我們對投訴的態度是十分謹慎的,過去幾年,每年明光社發出的投訴呼籲只須一隻手掌便可數完,與所謂濫用投訴機制恐怕有天壤之別。

首先,我們認為向政府、公共機構及傳媒機構投訴一些不合理、甚至是違法的現象是公民權利的一部份,也是實踐公民關心社會的一種方式。當然,我們十分重視投訴的質素,因此,在所有的投訴信件,我們皆會詳細列出我們的理據,闡述我們認為有問題的地方,例如有關事項違反了甚麼條例以及會造成甚麼不良影響等,有理有節是我們作出投訴時的一個重要考慮。
 
而我們投訴的目標往往是希望對方能盡快改善,例如停止刊登某些淫褻及不雅的內容;改善某些兒童不宜或品味低俗節目的安排;以及反對某些不合理的法例或建議等,其出發點主要是要求有關部門或機構能從善如流去改善,而非要求政府或司法部門去懲罰(一些屢犯不改或情節特別嚴重者除外)。而對於一些缺乏社會經驗的學生或青年團體;或不清楚有關規定而誤墮法網的小型出版社和民間傳媒機構,我們並不贊成輕言處分。
 
其實,若要評論明光社發出的投訴,其衡量標準應是投訴的內容是否合理;所提出的論據是否有法理基礎;以及有沒有市民大眾(特別是家長和老師)的支持,而不是應否使用投訴這方法,因為任何公民團體在投訴方面的權利是不應被剝奪的。
 
此外,我們在自己投訴之外,通常皆會發出投訴呼籲,因為,我們的工作正是要喚起市民大眾對一些我們認為有問題的現象的關注。據我們的經驗,不少教師、家長和社會人士都十分支持我們一些觀點,只是他們日常生活太忙,未必有時間仔細跟進我們關注的三大範疇(即傳媒、性文化和社會及家庭倫理問題),而他們十分信任及依賴我們代他們留意有關範疇的動態,每個星期皆會定期收取我們的相關電郵。
 
當有重大事件發生,我們便會通知他們有關信息,附上參考資料,並鼓勵他們回應,包括向相關的政府部門及機構投訴。為了方便他們可盡快回應,我們除了交代我們呼籲大家投訴的理據外,亦會列出一些投訴的方法,包括被投訴機構及相關部門的地址、電話、傳真和電郵等等,務求令他們毋須花時間做一些最基本的資料搜集,而又可以盡快採取適當的行動,有時我們甚至會草擬投訴信的樣本給他們參考,不過,我們亦鼓勵大家盡量只是以此為藍本,在消化有關資料之後,自行撰寫投訴信。
 
有些人不認同我們鼓勵他人以集體投訴方式去表達意見,認為會助長一些非理性的投訴;對相關機構做成滋擾;甚至認為會令人覺得基督徒是十分霸道,要將本身的價值觀強加於其他人身上,對於這些批評,我們不敢苟同。
 
首先,大家不應低估響應我們呼籲而投訴的市民的質素,就算部份人士只是「照抄」我們的範本,並不代表他們一定是盲從附和的,正如選民往投票站去投票,只須簡單的以一剔代表他們的選擇,大家亦會信任他們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亦正如一些簽名運動一樣,願意簽上自己名字的人,正代表他們對發起團體的信任,而非一個非理性的行為。
 
其次,現時很多人選擇以電郵這既方便又快捷的方法作出投訴,這是正常和合理的發展,不過,有關的電郵只是一封簡單的信件,容量很小,絕對不會對對方造成滋擾。我們從來不贊成,亦不會鼓勵大家以體積龐大的垃圾電郵對任何人或機構造成滋擾。
 
另一方面,響應我們呼籲的也許有不少是基督徒(事實上我們的支持者並不限於基督徒),但一直以來我們在一些社會事務上表達的意見並不是為了爭取教會的利益,不會(亦不敢)聲稱我們是代表香港的教會發聲。我們是一個以基督教價值觀建立的社關組織,關注一些對市民大眾(而非單單是基督徒)有深遠影響的社會問題。
 
因此,評論有關投訴的重點仍然應在其內容而不是有關人士背後的信仰。不過,退一步說,就算我們和投訴的人士表達了一些基督教的觀點,這些論點在一個多元的公民社會亦應該被尊重的,因為宗教團體也是公民社會的一份子,宗教觀點也是多元社會的一個觀點。
 
最後,我們呼籲,所有對一些社會問題有不滿的市民大眾,當接到我們的投訴呼籲的時候,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坐言起行,繼續以實際的行動表達大家對我們的社會和下一代的關心,作出質量並重的投訴。 

民主近了,教會應當如何抉擇?── 教會被邊緣化的危機

關啟文博士 | 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副教授
24/03/2010

在時代轉接期,教會在公共事務的取態和抉擇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會產生一種文化回憶,會長期影響我們的形象,這不是大的助力就是大的包袱。例如法國天主教本來有深厚的文化根源,但在現代化過程中,教會永遠都像站在「保守」一面,阻礙「進步」,這形象久而久之就根深蒂固,難以去除……

時代抉擇 影響深遠

所以在歐洲近代史中,法國的啟蒙運動比德國和英國的都來得激烈,特別在反教會和神職人員方面,到今天法國也是最世俗化的社會之一。歐洲現代社會中,基督教會現今大都蕭條,似乎與世俗化理論吻合,但美國同樣現代化,美國教會也面對諸多問題,然而其蓬勃程度是歐洲教會不能望其項背的。
 
為甚麼?其中一個因素是歐洲教會多和權力架構掛鉤,現代化和民主化逐步使權力下放,結果連教會也被一併放棄了。而美國教會則很早就走不同道路,基督教不是國教,教會之間要自由競爭,沒有特權保護,自然要自力更生了。相反,國教的特權往往產生墮性和腐化。

堅守信仰立場建設民主社會

 香港也正面對時代的轉變,若中國政府的承諾落實,分別在七年和十年之後我們就可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那民主真的近了,教會應當如何抉擇呢?就算在過程中有變數,我相信香港在未來十年方向上始終會迎向更民主化的社會,何況最近八十後的社會運動顯示香港新一代已積極起來爭取自己的民主權利,這股力量是不能忽視的,我最近十年也感到香港社會的變化愈來愈急速。
 
這對教會可以是一個契機(kairos),也可以是危機。我們最少要看清形勢,尋求異象,抓緊方向,在混亂中有智慧地定位。這需要深思,和更多討論。我不是甚麼教會領袖,在這裡提出一己愚見,並不預期所有基督徒同意(我明白教會內部在政見上本就有大分歧),只希望收拋磚引玉之用。
 
歷史經驗告訴我們,教會最重要的是要與人民站在一起,為美好的未來與他們共同奮鬥(當然這一切要先符合信仰的原則),而不能為了貪圖一時之利,攀附權貴(也不是說要盲目反對他們)。當然,因著一國兩制的屏障,我們暫時不像其他大陸人民那樣直接面對中國政府,在香港我們面對的是柔性的控制,而(還)不是血腥的鎮壓。我們又應如何抉擇呢?在爭取民主權利時,我們又應如何定位?這些都是難題。
 
篇幅所限,我不能詳細交待理據,只簡單地提出自己粗淺的看法,就是要避開兩個極端。一個極端是政治冷漠,這是變相支持現狀(status quo),最少別人會這樣看教會。在社會一直民主化的路上,這的確可能使教會漸趨邊緣化,起碼不少新一代會感到與教會精神格格不入。嚴重者他們會衝擊教會(這在2009年2月的反宗教霸權遊行已發生),輕微者則令教會失去新一代。我認為民主制度較能維護每個人平等尊嚴,與信仰精神較吻合(理據在《遙遙民主路》中有交待),所以雖然在細節上基督徒未必能找到共識,但我希望香港教會能在大方向上讓市民看到,他們是支持民主的。
 
另一極端是以激進為時尚,在理念上放棄基督教的道德立場,完全跟隨世俗社會的意識形態,自動閹割教會在公共領域的權利,把民主和人權運動與性解放(妓權、同運等)掛鉤。在手法上崇尚鬥爭,認為只要自己站在「公義」和「濟弱扶傾」那方,就可以不用守那些僵化的規則(如「和平抗爭」),把自己的語言暴力甚或肢體暴力當作「替天行道」、挑戰「制度化暴力」的手段,動不動就認為自己可以代表人民解散不義的立法會等等。
 
我認為這種進路背後或許有高貴的動機,但也有些流弊:為反現狀而反現狀,雙重標準,妖魔化建制人士而不自我反省,沒加批判就放棄信仰立場等等。在策略上,這些手法未必能被廣大市民接受(特別在基督教群體),其實亦有不少新一代不是那麼激進。若要避開這兩種極端,我們似乎應走溫和路線促進民主穩步發展,但仍堅守基督教的道德立場,這樣其實能使民主社會的發展更平衡。我認為基督徒民主運動應有這「四個堅持」:
 

  1. 和平、理性和非暴力;
  2. 謙卑而不狂妄,正義感重要,但盲目的正義也有大殺傷力。可錯主義 (fallibilism)本就是民主的精髓,不能只應用到曾蔭權身上,卻不用於己身。民主鬥士也會犯錯,也可能有私心。不做保皇黨,也不做教條或霸道的民主派/反地產主義者;
  3. 民主和人權運動應集中爭取一些核心權利,而不應和性解放(妓權、同運)等運動掛鉤;
  4. 盡量求同存異,不妖魔化對手(無論是維園亞伯或反高鐵「憤青」),甚或要維護對手的基本權利,例如陳巧文被《東方新地》侵權的案例,縱使一些人不同意她的言行,但仍要維護她的權利(如明光社就有譴責聲明)。在可能範圍內,促進社會和諧(但不「河蟹」)。

 
1974年的《洛桑信約》(Lausanne Covenant)曾為福音派的關社工作奠下里程碑,它的第5章論到基督徒的社會責任:「我們確信上帝是全人類創造者及審判者。所以我們應分享祂對人類的關懷,就是對社會的公義及和好之關切,使受壓迫的人得到釋放……我們在此表示懺悔,因為我們忽略了社會關懷,並曾認為佈道和社會關懷二者是互相排斥的……救恩的訊息也包含審判的資訊,就是審判一切方式之排斥,壓迫及歧視。無論何處有罪惡與不公正的事,我們都應斥責,無畏無懼……如果我們所強調的救恩不能使我們在個人與社會的責任上有整體的改變,這就不是上帝的救恩。」

這訊息在今天香港處境還是適切的,但我們實在需要更多關於政改爭議和民主路的討論。至於教會在這契機可以做甚麼呢?筆者和其他基督徒在2010年1月發起一個「基督徒關注普選聲明」的登報聯署(於2月19日刊於《明報》),呼籲在2017年或以前盡早普選行政長官;在2020年或以前盡早普選所有立法會議席,並取消功能組別;並取消區議會所有委任議席。這聲明是一個初步的嘗試。又應如何前進?是否要成立「基督徒支持終極普選大聯盟」?或草擬面對新時代挑戰的信念書?在教會內部進行民主和公民教育?這些問題則有待更多人討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