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立法會大比數(71票反對、14票贊成、1票棄權)否決了政府根據終審法院裁決而建議的同性伴侶登記制度,但第二日又以壓倒性的大比數(77票贊成、2票反對、2票棄權)通過了將籃球賭博合法化。對於關心香港社會未來的倫理價值發展的市民來說,可說憂多於喜,失望遠大於高興。對於今屆立法會首次否決政府法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說是體現行政主導下,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各司其職、互相尊重、互相制衡,實在不敢苟同。
若果不是中央沒有介入、政府官員放軟手腳,敷衍了事推出沒有細則的同性伴侶登記條例草案,又不積極拉票,再加上立法會選舉在即,有關草案會否一定被否決仍是未知之數,相比同性伴侶登記的草案,政府在推動籃球賭博合法化的事前準備功夫十足,在推出前已和政黨及議員打招呼,一公佈後便有宗教、教育和社福背景的議員跳出來為政府的建議搖旗吶喊,大力支持,而當年反對賭波合法化的主力,不少正是來自宗教、教育和社福界。當然,議案順利通過,亦清楚反映馬會在政界的超然地位,賭博政策與近年被不斷收緊的煙草政策截然不同,同樣被定性為不值得鼓勵的活動,馬會與煙草商的待遇不可同日而語。
立法會否決同性伴侶登記制度,相信主要因為今年是選舉年,選民的取向成為了重要的考慮,並不代表立法會真的能發揮監察政府施政的責任,亦不代表能有效反映民意,因為市民根本沒有機會向官員和議員直接表達意見。負責的官員事前拒絕會見關注團體,而立法會又不召開聽證會,想舉行大規模的公眾集會表達意見風險甚高,首先批准的機會渺茫,或者人數會有很大的限制,觀感是示弱多於示威,而不少人擔心萬一被有關部門盯上,日後可能會被針對,為免自找麻煩,恐怕只能在背後精神上支持。因此,就算今次立法會否決了有關議案,並不等如大家就相信立法會真的能有效反映不同意見市民的看法,亦不見得會刺激立法會選舉的投票率。
正如前特首曾蔭權所講:「有得揀先至係老闆」,但現時的情況似乎是「因為係老闆先至有得揀」。當與自己理念較為接近的人根本連參與的機會也沒有的時候,有幾多人會積極參與別人已經替你篩選好的所謂選舉呢?恐怕當一些大家關注的議題過去之後,立法會又會歸回平淡,人多不等如能夠反映更多不同背景市民的意見,因為我們好努力仍然想不起究竟各位議員「姓乜名乜做咗乜」!難道投票等如抽盲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