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士的報. 28-10-2025) |
一名36歲家庭主婦於2019年至2022年間,在住所內對當時年僅2歲的親生兒子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並拍攝兒子為她口交的過程,其後將影片傳送給丈夫,最後由丈夫於離婚後報案。被告承認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三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共五項罪名。法官嚴厲批評被告身為母親,其犯案目的是為獲得性滿足,不接納辯方以被告受丈夫虐待、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道德觀扭曲作為求情理由。最終判處被告入獄30個月,案中三名子女現由保良局託管。
作為一名成年人,理應具備基本的判斷能力。被告所謂「記錄並傳送給丈夫」的原意,從根本上違反了人倫道德與法律底線。即使面對他人要求或自身困境,也必須做出保護兒童的正確選擇。若因性格軟弱或受威脅而難以獨自面對,為人父母者更應為孩子盡力克服困境,並主動向外尋求協助,而非將無辜的兒童捲入其中。本案因丈夫報案才得以揭發,更突顯成年人主動保護孩子、使其脫離傷害的重要性。
健康的性接觸僅限於夫婦之間,並應在私密空間中進行,否則只會對旁觀者,尤其是心智未成熟的孩子,造成創傷與混亂。人生難免困苦,夫婦關係若出現問題,可透過輔導尋求協助;想獲滿足與認同,或可從健康的親子互動、家庭活動、日常工作或友情中獲得。扭曲的性接觸不能解決身心靈的問題,只會帶來更多的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