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性傾向歧視

問卷問題要具體 回歸務實化分歧

藍俊文
明光社項目主任 (社關行動)
08/01/2015

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委託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就《公眾對性傾向歧視意見》進行電話訪問,最後得到611位人士回覆,當中有六成人沒有宗教信仰。結果顯示7成人認為社會應包容不同的意見,包括反對同性戀的意見;亦有近6成意見反對強逼學校違背辦學宗旨,強制教導學生將同性戀和異性戀視作同樣美好。

平機會本末倒置耗公帑傾側同運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17/09/2014

平機會委託機構以隨機抽樣方式進行調查,訪問約二千人,並在9月4日發表《香港工作間的歧視之研究》報告。受訪者中有約1%是同性或雙性戀,與美國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最新公布的1.6%相若。

平機會差別對待兩個研究的玄機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6/01/2014

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對性別議題隻字不提,只在施政綱領中提出要就變性人案件做修法工作,以及加強性傾向歧視的教育工作,但平機會上周卻刊登廣告,邀請各界就兩個項目提交建議書,分別為:1. 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可行性研究;2. 職場年齡歧視的探索性研究。(見下圖)
 
可我們留意到這廣告有三點令人憂慮的玄機:
 

沒有不能被冒犯的權利

[翻譯文章]No right not to be offended
明光社資料室
26/11/2013

篇按:本文是James Spigelman在2012年12月11日於澳洲的Human Rights Day Oration的講稿,講論背景是澳洲正要檢討的一籃子平等法中,有關以法律制裁中傷或冒犯等行為,在法理上並不合適。本文所翻譯的原稿,是經由ABC節錄。他於2013年在港擔任非常任法官。若想參考原文章,可按以下連結:

關注不同性傾向 建立共融文化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7/01/2013

行政長官梁振英發表施政報告,當中強調就需否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政府目前並無任何諮詢計劃」,但會繼續廣泛聽取不同的意見。報告還未發布完畢,一眾支持同性戀運動的團體已在網上發表聲明,對施政報告表示極度失望和憤慨。

香港市民普遍歧視不同性傾向人士嗎?

吳庭亮博士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
17/01/2013

何秀蘭議員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在2012年11月初進行電話訪問,調查市民對不同性傾向人士權利的意見,結果顯示76%受訪者認為市民普遍對不同性傾向人士存在歧視,64%贊成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蘋果日報11月下旬進行電話訪問,57%受訪者認為不需要立法1,與此剛剛相反)。不過,這項調查中有兩項矛盾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