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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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正言順話家暴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4/12/2008

政府建議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第189 章)的保障,引起一些宗教及教育界人士關注,民主黨亦決定讓黨員按良心投票,惹來張彩雲女士的批評,認為民主黨和香港社會走向無知和偏狹,並指摘明光社等團體展開連串以同志為對象的污衊和攻擊,以宗教信仰為理由,堅持同志要為他們的性取向受到懲罰,是宗教原教旨主義。張女士的說法正是近年同志團體慣用的手法,就是醜化不同意見人士,將問題的核心模糊化。

反對政府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 為同性婚姻大開綠燈 —— 明光社新聞稿

09/12/2008

明光社自九七年起一直關心社會的性文化及家庭倫理對下一代的影響,新一屆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天召開第一次會議,討論《家庭暴力條例》的修訂建議,政府建議將同性同居者納入條例的保障範疇,本社曾兩次去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先生詢問有關修訂的原因。據政府及立法會文件資料顯示,現時的《家庭暴力條例》自一九八六年制定以來,一直只適用於有婚姻關係的人士,及有猶如婚姻關係的同居男女及他們的子女。

有誰不管? ── 各地管制不良物品的條例簡介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03/12/2008

鑑於近年報章、雜誌不時發布不雅或更甚的照片,公眾亦愈發關注不良照片或資訊在互聯網上流傳,2008年10月初,政府推出《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希望改善現行規管淫褻及不雅物品的機制。

「結婚」危害藝人健康發展?

陳龍超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3/11/2008

記得陳慧琳在其演唱會中宣佈婚訊時,不禁向支持者發問,「婚後會否繼續支持我?」,為何結婚這種人生開心事反成事業墳墓?成為劉太後難道會斷送演藝前途?結婚向來都是本地藝人一項禁忌,尤其正值當紅之時,害怕婚後粉絲嚴重流失,看來藝人結婚果真需要勇氣;成龍多年一直隱瞞與台灣藝人林鳳嬌的一段婚姻關係,直至兒子祖明長大成人才公開真相,他解釋年輕時曾有日本影迷因其緋聞企圖自殺,為了避免同類事情發生,故選擇迴避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06/11/2008

去年本社開始蘊釀成立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籌備一年多,研究中心在本年5月31日正式開幕。

兩個生命都是一樣真實

採訪及整理:陳穎翎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政策研究)
06/11/2008

「我有一位病人,二十五、六歲就做了6、7次墮胎手術,向我求診時,卻是想懷孕了,但她的子宮已經受到破壞。」這邊廂,行醫30年的婦產科廖玉娟醫生感慨,隨著醫學的進步,今日合法墮胎的風險確是減少,但怎也減不了日後對病人的心理影響,所以她會十分謹慎地選擇協助需要墮胎的母親;那邊廂,行醫20年的陳帆醫生,斷然拒絕做任何墮胎手術,為的是有感醫者在生命之前,實在太過渺小,無權扼殺任何生命。

「從俗」不如「從心」

整理:馮國強    |    明光社 義務同工
06/11/2008

現代人勞勞碌碌,「忙到盡」時,就期待之後可以「玩到盡」,「玩到盡」後,又憂憂愁愁地等待之後又得「忙到盡」──就是沒有金融海嘯,一切還不又是周而復始,萬象卻未更新。「長期浸淫在這般忙亂的城市裡,每個人心中都渴想找尋一處可供休息的『桃花源』。」樂於把眼睛放在起始點,喜歡欣賞人心質樸的吳思源,總樂意與大家重尋生命的得力處。

明日之後?!

整理:郭麗明    |    明光社督導主任
06/11/2008

由美國去年的次按風暴,到雷曼兄弟在港的子公司全部面臨清盤,銀行擠提消息傳出,市民成驚弓之鳥:亞、歐、美三地股市全線暴跌,掀起了百年一遇的全球性金融海嘯的序幕,我們身處香港這個經濟大都會,勢難獨善其身。

墮胎的道德悲愴性

羅秉祥博士    |    香港浸會大學 宗教及哲學系 教授 香港浸會大學 應用倫理學研究中心 主任
06/11/2008

法律上有墮胎權

法律無法制止或容許戰爭,因為沒有這樣的國際法。而墮胎則可透過國內法律容許或禁止進行。國家在法律上容許一些墮胎進行,讓其合法,並不必然因為我們大家都同意這行為是好的而讓它合法,而只是在法律上讓婦女有墮胎的權利,為什麼呢?

「墮」得快,邊位好世界?

陳龍超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06/11/2008

以「墮胎」為主題的電影成為近期新貴,娛樂以外,亦有不少訊息傳遞,需要解構、分析,方可與導演、編劇平衡對話,避免觀眾、讀者一面倒接受,筆者今回選取了三齣電影為例,望收拋磚引玉之效,豐富對這個議題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