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替代框架」對香港婚姻制度與家庭的挑戰講座
政府早前提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以履行終審法院《岑子杰案》的判決,關心婚姻及兒童福祉運動、香港性文化學會、維護家庭基金、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與明光社於2025年7月31日合辦講座:「同性伴侶替代框架」對香港婚姻制度與家庭的挑戰,從法律、哲學及社會角度剖析《條例草案》,強調其潛在衝擊,並建議
政府早前提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以履行終審法院《岑子杰案》的判決,關心婚姻及兒童福祉運動、香港性文化學會、維護家庭基金、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與明光社於2025年7月31日合辦講座:「同性伴侶替代框架」對香港婚姻制度與家庭的挑戰,從法律、哲學及社會角度剖析《條例草案》,強調其潛在衝擊,並建議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移風易俗的同性戀運動——當前宗教及言論自由所面對的最大挑戰》是一本有關同性戀運動如何改變美國民風的翻譯作品,初版面世已有16年,回望香港過去近二十年的轉變,只覺得似曾相識。
因應終審法院的裁決,政府向立法會提交《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建議透過立法方式讓在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可以在新設立的機制下登記,在法律框架內承認其同性伴侶關係。終審法院過去多年以來的裁決自相矛盾,一方面強調香港並沒有憲制責任承認同性婚姻,以及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但法院卻一步一步將一些原本只屬於香港現行婚姻制度下有關異性配偶的權利和福利,包括合併報稅、公務員配偶福利、以配偶身份申請公屋、居屋和享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保障等,給予在海外註冊而香港並不承認的同性伴侶關係,政府在沒有廣泛諮詢之下,貿然提出了的登記制度,在立法會引起很大的迴響,多個主要政黨和不少議員都反對,通過機會很微,但我們期望政府不會不了了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母校中國神學研究院成立轉眼50週年,中神成立之初,由於當時的副院長張子華牧師經常來我教會講道,因而認識了中神,之後中神首屆畢業生羅德麟成為我們的堂主任,他的釋經講道、門徒訓練和有條理的教會行政管理,令作為青年團契職員的我大開眼界,之後許多中神同學如余妙雲、陳慈美、王利民和陳劍光等等來我教會實習,他們的恩賜、生命和才幹令人十分之欣賞,覺得中神是一間臥虎藏龍的神學院。機緣巧合,仍在浸會唸中文系的我,被導師邀請為中神幾個不熟悉中文的海外華人同學、以及一個略懂中文的外國學生補習中文,於是中神的飯堂便成了我經常出沒,吃完晚飯後開始補習初中中文的地方,在相處的當中感受到中神的師生十分親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