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緊密關係授權回應同性伴侶裁決
因應終審法院的裁決,政府向立法會提交《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建議透過立法方式讓在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可以在新設立的機制下登記,在法律框架內承認其同性伴侶關係。終審法院過去多年以來的裁決自相矛盾,一方面強調香港並沒有憲制責任承認同性婚姻,以及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但法院卻一步一步將一些原本只屬於香港現行婚姻制度下有關異性配偶的權利和福利,包括合併報稅、公務員配偶福利、以配偶身份申請公屋、居屋和享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保障等,給予在海外註冊而香港並不承認的同性伴侶關係,政府在沒有廣泛諮詢之下,貿然提出了的登記制度,在立法會引起很大的迴響,多個主要政黨和不少議員都反對,通過機會很微,但我們期望政府不會不了了之。